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2〕10号文批准建设,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2〕11号文批准建设。两项目的招标人(项目业主)均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2〕10号文核准,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2〕11号文核准。两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和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两项目施工监理合并招标,定标后两项目的监理合同分别签署,实施过程中监理费分别支付及结算。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艺术中心片区内,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地点为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穗盐西路——滨江路)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5m,路线长约558m。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工程范围包括穗盐西路与联河路交叉口改造以及联河路(穗盐西路——滨江路)两侧新建辅路(主线不属于本项目范围),联河路两侧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9.5~10.5m,辅道E路(联河路东侧辅道)路线长约378m,辅道W路(联河路西侧辅道)路线长约390m。
2.3 监理服务期:700个日历天(暂定),实际监理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若暂定监理服务期到后,本工程项目还进行施工或已验收正进行结算或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期将自行延长,但监理费用不作增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63642.5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2.5.1招标内容: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范围为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海艺术中心片区滨江路(岳利沙新村大街——联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和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两项目合并进行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后,中标人须组建两个单项工程的监理组织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并作出承诺(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每个班子人员要求不能低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人员资质的规定。若投标时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在建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中一个单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两项,可兼任本次招标的另一单项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尤为突出,为降低交易活动的风险和防疫压力,本项目严格执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相关要求。各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因不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而被拒绝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怡翠尊堤尚园22层
邮编:528200
联系人:谭伟明
电话:0757-8556173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彩凤、潘远秀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1.招标条件
石平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石平路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5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双向 6 车道;设计路线全长约1015米,红线宽40米。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474.01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总勘察设计周期为200个日历天。其中: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地质勘查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报告。
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9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图审核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图纸。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本项目需分段建设,施工图审查相应分段进行;第二段确定实施且图纸完成修编后才进行该段的施工图审查。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投标最高限价为:3.27%;
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测量、物探)(中标人必须按勘察规范进行布点)、初步设计(含电力工程(包括电缆沟))、概算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电力工程(包括电缆沟))、重大危险源(含专家评审)专项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控制点测量、施工图审图等相关的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报审、报批工作,完成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需分段建设,如后续第二段达到实施条件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和最新的规范进行修编,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并且2个月内提交正式施工图图纸。招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分别对应“勘察类企业 ”、“设计类企业”)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74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3 日 9 时 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港路10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彩凤、潘远秀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河涌水面保洁业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CC)WZ0066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河涌水面保洁业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00,308.5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河涌水面保洁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0,308.55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采购标的:2023-2024年度河涌水面保洁业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900,308.55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河涌水面保洁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河涌水面保洁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地址:佛山市东平路与绿景东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奇槎泵站
联系方式:0757-83312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四期708室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63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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