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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制定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标准

时间:2022-12-08     人气:518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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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消息,三水区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促进三水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拓展发展空间,鼓励制造业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推动商品厂房分割转让,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是指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DBJ/T 15-235-2021)和行业要求,符合产业集聚发展的需求,具有相近行业高通用性和高集约性特点的,规划指标满足相关标准的生产性用房。高标准厂房/工业大厦项目必须满足项目所有生产性用房均达到高标准厂房或工业大厦标准。

  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标准》指出,项目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2.0,建筑密度不得小于35%,绿地率在10%~20%之间。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层数必须达到4层及以上,必须设置货梯及客梯,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单层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标准》还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建设模式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要求,多种形式新建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高标准厂房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DBJ/T 15-235-2021)的要求,工业大厦参照执行。

  如何认定高标准厂房/工业大厦项目?《标准》提出,由开发主体组织申请材料,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高标准厂房/工业大厦项目的认定申请,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建设标准第四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审核。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同意后,向开发主体核发批复文件并同步抄送至三水区招商局、区经科局、区住建和水利局及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主体依法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水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新建扩建、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进行项目建设。希望通过制定标准促进三水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拓展发展空间,鼓励制造业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推动商品厂房分割转让,培养壮大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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