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明年1月1日起,广东等10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详细内容

明年1月1日起,广东等10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时间:2022-12-03     人气:3587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银保监会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区域为北京市......

银保监会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区域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


参与试点的4家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据介绍,商业养老金业务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账户与产品相结合。为个人建立信息管理账户,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等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风险保障、退休领取等养老需求。


二是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资金流动性的双重需要。


三是产品设计以积累养老金为主要功能,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伤害等附加风险保障。


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加强投资监督和估值对账。


五是提供定额分期、定期分期、长期(终身)年金化领取等多种领取安排。


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测算、需求分析、资产配置等养老规划服务,协助客户管理好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养老金是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作用。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