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边海明潘公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沙边海明潘公祠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沙二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装修面积为338.25㎡,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木砼结构。具体工程规模以施工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3个月,工期始计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917676.4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6月至 2022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6月至 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 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南庄镇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沙二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贤德路1号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室 |
联 系 人:潘先生 | 联 系 人:黄工 |
电 话:0757-82531855 | 电 话: 020-36492667 |
传 真:/ | 传 真: 020-3649266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hzbzy@163.com |
2022年12月12日
受委托,我所将对下列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士前来报名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物业地址 | 物业 | 出租面积(㎡) | 租金底价(元) | 竞租保 证金(元) | 租期 | 年租金递增% | 免租装 修期 | 状态 | 另收费用(租金价格不含) | |
元/㎡/月 | 金额 | ||||||||||
1 | 禅城区迎云街6号原南方印染厂地块(3434平方米) | 城市管理服务公益类环卫车辆停放场地(不得用于市场化经营、不出具经营场地证明) | 3434 | 5/㎡/月 | 17170 | 34340 | 2 | 0 | 0 | 空地 | 1.土地评估费用2500元(普票); 2.场地前期平整费用170964元 |
二、竞租项目设定条件
竞租物业须按物业基本情况中物业类别和用途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该使用范围。
三、竞租规则
1.竞投人自行决定竞投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明标)方式进行竞租,价高者得。
3.竞投现场报价规则以主持人现场公布为准。
四、公示时间
本招租信息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五、合同范本阅读
合同范本联系业主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祖庙管理所现场查看。
六、办理竞租登记和交纳竞租保证金
1、有意竞租者,必须在2022年 12 月 19 日17时00分前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祖庙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4340元(大写: 叁万肆仟叁佰肆拾元整 )。保证金收款: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祖庙管理所,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账号:80020000015474680)(付款方与竞租人要求一致)。未办理登记及资料未通过核实的,不得参加竞租(竞价交易会当日不办理登记)。
2、中标竞得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12:00前向前期土地整理人付清场地前期平整费用170964元和土地评估费用2500元(普票),同时,凭前期土地整理人付清场地前期平整费用证明和评估费发票与业主单位签订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审核的《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详见本招租信息第五点)。竞得人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放弃竞标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其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
七、竞租时间
2022年 12 月20 日9时30分
八、意向人报名条件
必须境内竞租人:
(1)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复印盖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管理范围须有城市管理服务公益类服务事项(本宗物业用途为:城市管理服务公益类环卫车辆停放场地,不得用于市场化经营、不出具经营场地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复印盖章)。
(2)不接受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竞租。
九、实地察看
本次竞租标的详细情况以实物为准,竞租人可自行联系业主单位查看物业情况。
十、竞租人报名前须保证已知悉本竞租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现状,我所仅负责本竞租项目的立项、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以及成交登记确认的相关事宜。
十一、租赁竞价交易细则
《竞价交易细则》
十二、竞价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8号1座3楼北区公共资源交易所。
十三、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A座1008室
业主单位联系人:82622087 (杨先生)、82622087(张先生)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祖庙管理所
2022年12月12日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锦龙商业楼26号铺等一批网上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9日通过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公开竞租,截止到结束时间2022年12月9日11时00分为止,以下资产因无人报名参与竞租,故本次交易失败:
编号 | 竞价资 产名称 | 起始价 | 保证金 | 竞价起 始时间 | 标的物联系人 | 标的物联系电话 |
1 | 锦龙商业楼26号铺 | 89510.4元 | 50000元 | 2022.12.9 08:00-11:00 | 姚小姐 | 0757-23328620 |
2 | 锦龙商业楼27号铺 | 89510.4元 | 50000元 | 2022.12.9 08:00-11:00 | 姚小姐 | 0757-23328620 |
特此公告。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328620
联系地址:陈村镇锦龙坛冲大道1号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地址:陈村镇政府一楼 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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