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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审图等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27     人气:100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605-04-01-41304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605-04-01-41304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审图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龙湾核心区域,为季华实验室东侧地块,位于季华实验室A区以东、港口路以西、环岛南路以北、高铁线以南。


2.2工程建设规模: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7.6亩,建设用地总面积71702.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754.9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0600.70平方米,地下面积为62154.26平方米。地上拟建设9栋建筑:5栋制造业转型升级空间载体,3栋数字企业总部研发楼,1栋展示厅。本项目总投资约164532万元。


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期限要求:从签订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所有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审图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等。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概算初审、施工过程中变更及支付审核、结算初审);预算审查;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2.4.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8654200.00 元,全过程造价咨询3573300.00元(概算初审623700.00元;施工过程中变更及支付审核1933600.00元;结算初审1016000.00元);预算审查1743400.00元;施工图审查9421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488600.00元;绿色建筑咨询594000.00元;设计咨询1312800.00元。


2.5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形以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审查服务费、审图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绿色建筑咨询费、设计咨询费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6服务质量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审图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设计咨询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一类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 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 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分别为: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类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施工图审查单位需持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须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 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 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 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 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 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 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 “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 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 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 “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 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 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1月17日09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 二  室 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佩戴口罩。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foshan. gov. 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 nanhai. gov. cn/jyh/ggzy)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63990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良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孔溪“五灯围”泓健综合楼B区六楼B601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934351634


电子邮件:zsh7606558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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