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杨和镇塘口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HZ2022-001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杨和镇塘口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民委员会塘口经济合作社村民表决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民委员会塘口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由村自筹资金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而且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按照镇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高明区杨和镇塘口村道路新建整平现状土路基,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善道路标线设置及路口警示桩设置等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74991.44元。
2.3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开工,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45000.0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7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车城穗山苑2楼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9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2年3月25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3月2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民委员会塘口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0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892850548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车城穗山苑2楼211室
邮编:528500
联系人:左小姐
电话:18927290815
2022年3月16日
今年以来
顺德对区内现有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家、
销售单位545家
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整治专项行动
共出动区镇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
检查生产销售单位600家次
发现问题18处,立案13宗
和发布君一起来
了解以下的典型案例吧!
容桂:维修店铺改装电动自行车,立案!
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经营、是否存在租赁电池的行为、租赁电池是否登记台账、是否存在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等。检查中发现有2家企业存在改装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查扣9辆改装电动车,并对上述2家企业立案调查。
伦教:生产不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罚!
佛山市某车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产品抽样检验结论显示,所检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总货值4000元,罚没金额10420元。
均安:车行改装电动自行车,查处!
某摩托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明,当事人购进三台TDR33Z型电动自行车,并自行从网上购进大尺寸的鞍座进行改装。上述三台电动自行车总货值4500元,被立案调查,罚款金额7500元。
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情况,同时督促认证机构完成对获证企业的全覆盖跟踪调查,确保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
对销售企业和自行车配件专业市场:重点检查销售者提供车辆、与原车认证一致的电池及充电器的进销货台账及票据,从严从重查办销售不符合CCC认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并将有关情况追溯至生产企业。今年以来,共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案件9宗。
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对各级监督抽查出现过不合格以及产品质量信用评价为C、D类的企业实行全覆盖跟踪抽查。目前共抽检76批次,其中发现4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均已停止销售并立案4宗。
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销售门店经营者普及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电动车改装的危害等知识,让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已列入顺德区2022年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规范整治行业产品质量。
这些内容,要牢记!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老板
这份安全提醒请收下!
@各位街坊
电动自行车出行便利多
这些安全知识也要记牢哦!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井头经济合作社定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2:3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陶博东一路7号一至三层”使用权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元/月/平方米) |
首年租金(元) |
竞租 保证金 (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
保证金备注编号 |
租金递增幅度 |
免租期 |
陶博东一路7号一至三层 |
4175.99平方米,折合6.2640亩 |
11999.64平方米 |
20年 |
25元/月/平方米 |
3599892元 |
150万元 |
100万元 |
12020031 |
自第四年起,每平方米月租金在上年单价基础上固定递增1元。 |
共8个月(分别为合同期首年的最后2个月、第二年的最后3个月和第三年的最后3个月) |
1、为统一管理,中标方租赁期内无条件接受招租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中标方可向招租单位查阅物业服务合同),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并配合物管公司做好物业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按时足额缴付物业管理费。 2、物业管理费按11999.64平方米的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收费区间为:自招租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接该物业的第一年至第四年的单价为2元至2.5元/平方米/月;承接该物业的第五年至第八年的单价为2.2元至3元/平方米/月。在符合上述收费区间的基础上,物业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在中标方与招租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中具体约定,以上物业管理费不含公共水电分摊。往后,如有调整的以招租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
二、资产经营用途:商业。
三、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优先权
本项目没有优先承租人。
五、瑕疵
本项目已办理竣工联合验收,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尚未取得,招租单位按现状交付使用,具体瑕疵详见附件。
六、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3日。
七、领取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
2.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下午5:0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自然人领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领取: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委托代理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须盖竞租单位公章)
八、缴纳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下午5:00前(以金额到账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之一,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12020031”字样,若转账单上没有相应备注,则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①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九、提交竞租相关资料
1.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下午5:00。
3.提交要求:
(1)竞租人(单位)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请携带《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瑕疵告知书回执》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提交竞租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交齐竞租相关资料并确保递交资料信息准确无误,而交齐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非等同于满足了合格、有效竞租人的基本条件,竞租人的合格性资格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和招租人共同审核的结果为准,届时于开标现场公布。
十、召开竞租会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召开时间:2022年3月24日下午2:30
3要求:具有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租,逾期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或逾期未参与竞租会的恕不接受竞租。
十一、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租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十二、其他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中标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竞租规则,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出现弃标的情况,则竞租保证金及已收取的测绘费用均不给予返还。第三方测绘公司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佛山市合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蓬莱支行
银行账号:44477501040008691
资产名称 |
测绘费(元) |
陶博东一路7号一至三层 |
16319.51 |
2.因流标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无中标人的,测绘费用于流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完成垫付,在再交易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向最终承租人收回该笔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井头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026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村民委员会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井头经济合作社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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