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浦尾基西1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浦尾基西1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西洲村第六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用地,资产总面积约16.8亩(实际出租10.9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六社浦尾基西;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教练场);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
5、交易底价:438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半年一次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200000元(贰拾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账号:992197001000001612;(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0元(贰拾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2、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无水无电无路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438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需设定附加条款: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6、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1591594128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月9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1月17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后龙山地3厂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瑶田村新围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约190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18.6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新围工业路10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期限:5年;
5、交易底价:24705.2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每期的前5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3001000000748;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新塘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瑶田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1月17日 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6、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瑶田村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92031011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1月09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西洲市场、西洲市场场地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西洲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物业,西洲市场占地面积776.19平方米,西洲市场场地占地面积846.18平方米(实际出租占地面积213平方米),建筑面积3407.2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西洲大道3-69号B、C栋;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幼儿园);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3175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半年一次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元(壹拾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账号:04621592000000087;(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元(壹拾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岁的合法公民并持有公办幼儿园的资质相关证件。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3175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先交租金后使用,租用期内一切费用承租方负责,中标幼儿园需对西洲村户籍的村民以每月学费打95%折扣优惠入学。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892879812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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