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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有出租屋被罚3万!屋内有这项设备的,请务必留意!

时间:2022-03-19     人气:1423     来源:佛山新市民     作者:
概述:早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称位于里水某村一出租屋内的电梯出现“飘红”状态......

3月4日


南海有一位经营出租屋主的


电梯使用管理人


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万元


为什么这位屋主被罚款呢?


早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称位于里水某村一出租屋内的电梯出现“飘红”状态。接到通报后,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先后通过短信提醒、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该电梯的使用管理人立即停止使用该电梯,并及时办理检验申报手续。但该电梯使用管理人未对此引起重视,认为电梯使用频率不高,没有必要花“冤枉”钱进行电梯检验,对法律法规要求置之不理。


随后,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电梯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电梯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已届满,但电梯仍处于在用状态。执法人员随即对电梯使用管理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采取查封强制措施。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其安全性能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电梯等特种设备均应经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特种设备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而未及时申报检验的,特种设备就会处于“飘红”状态,此时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贸然使用“飘红”特种设备不仅对自身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还会面临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据悉,里水在册特种设备10866台,2022年以来,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持续加大对“飘红”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力度。1月至3月期间,已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起,其中3起与使用“飘红”特种设备有关。


据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会提前两个月对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以使用单位为单元,按地域进行分类,依托村(社区)把即将到期的设备清单、工作要求、工作指引三份资料送达至企业负责人手中,让企业提前知晓,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特种设备的检验申报工作。


对村(社区)已经通知过但仍出现“飘红”状态的特种设备,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将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对违法情况属实的,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案查处,“飘红”的特种设备将被采取查封强制措施。


# 温馨提示 #


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在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如何避免特种设备出现“飘红”状态?


(1)设置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对每台特种设备的下次检验时间做到心里有数。


(2)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如设备下次检验日期为2022年4月,那么使用管理人应在2022年3月或之前申报检验,最长可提前3个月申报),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当特种设备停止使用或需要报废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特种设备使用功能启动(如断开电源、断开链接部件等),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张贴“停止使用”标识,同时应及时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或报废手续。


各位包租婆、包租公要注意啦


记得要定时申报电梯检验


切勿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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