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2023-2025年度高压天然气管道定向钻外防护材料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平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南庄至西樵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核准[2021]11号、佛发改核准[202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2023-2025年度高压天然气管道定向钻外防护材料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1]1号、佛政数监管[2021]17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2023-2025年度高压天然气管道定向钻外防护材料采购及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Ф610×15.9钢管定向钻外防护材料(长度:13377m,理论面积约25874.33m2)具体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表:
2.3 招标控制价:¥9801519.63元
2.4 供货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材料部分自招标人发出生产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交货到指定安装现场,现场安装服务的进度依据定向钻回拖进度的要求。若超过合同有效期,可经双方协议延长合同有效期。
2.5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安装现场或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堆放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5.1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直径≥DN300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输油或输气钢管定向钻外防护环氧玻璃钢供货业绩。上述业绩必须提供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书)及验收证明资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供方、合同金额、直径、材质等),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南庄门站(佛山一环季华西路交汇(国际陶瓷卫浴城))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0757-83808296
传 真: 0757-838083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五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霍工、朱工
电 话:0757-88018628
电 话: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BJZWJFS@163.com
项目概况
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房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2087
项目名称: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房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房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84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内交付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房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房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3)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联系方式:0757-8313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1.招标条件
2022-2023年佛山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变电设备维保项目(第三次)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2023年佛山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变电设备维保项目(第三次)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01
2.3 项目地点: 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按佛山地铁《南海新交通变电设备维修规程》及甲方要求对南海有轨电车 1 号线首通段正线10 个变电所和环岛车辆段变电所(含跟随所)范围内的 10kV 开关柜、SVG、整流变压器、动力变压器、0.4kV 开关柜、变电设备的二次电缆及柜间连接的一次电缆等变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3 路10kV 外电源电力线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计划性维修及进行电力线路控制区保护巡查;故障换件产生的人工和材料费用(不含备件费);日常评估及数据分析,遗留问题整改;变电所值班、应急保障值守、应急演练、防洪抢险、节假日保障、应急保障、临时生产任务及配合监护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计划: 佛山市南海有轨电车 1 号线变电设备维保项目工期 12 个月,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96183.00 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2034192.00元,单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461991.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者政府机关颁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变电设备维保或者变电设备应急抢修或变电设备安装)的业绩。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月 11 日 10 时 30 分至2023年1月18日 10 时 30 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 2 月 8 日 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 8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8 日 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栋403之一
邮编:528000
联系人:洪工 电话:0757-83788768
传真:0757-83788768 电子邮箱:hnshenggongcheng@163.com
11.疫情防控提醒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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