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顺告〔2023〕9号__关于《顺德区预支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天湖留用地等项目)》的公告
佛自然资禅收回公(预)〔2023〕1号
为实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满足三号线首通段开通验收要求,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拟收回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的目的:实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
二、收回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东平站-湾华站区间风井:位于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文华南路与新明二路交叉口,面积约277.85平方米(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偿事项,由属地镇街落实。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收回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收回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8日(不少于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东平站-湾华站区间风井拟收回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勒流富裕村石冲工业区工业二路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项目遴选公告已于2023年1月4日发出,经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遴选等程序,期间收到广东省汇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壹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汇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报名材料。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现选取珠海汇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遴选的中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本次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就有异议或其它问题的,请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2日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
联系电话:0757-25539062、25539060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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