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召开政治学习教育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
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政治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2月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摘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十三、十四、十五章)、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资料。
会议要求,支部党员要注重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加强学习强国学习频率,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后,会议就预备党员朱小明同志转正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1月5日,黄埔区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今年经济工作,细化分解黄埔区二届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目标任务,提振全区上下强经济、快增长的信心,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黄埔样本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广州市委常委、黄埔区委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杰讲话。黄埔区委副书记、区长冼银崧作部署。
陈杰指出,要正视黄埔区经济发展现状,坚定“强经济、快增长”的信心决心。信心和决心来源于长期积累下来的开发区绩效,来源于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开发区基因,来源于抢抓重大战略机遇、抢占高速度增长的开发区常态。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充分释放上级赋予的政策红利,紧扣招商引资、激发投资、产业建设、科技创新、新型贸易、营商环境等开发区拿手好戏,坚定不移向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要效益,持续释放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陈杰强调,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决战决胜“五年大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同步实现,努力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中走前列当尖兵。
陈杰强调,要全力回归开发区经济发展常态,推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度增长同步。要全力推动有效投资和扩大消费,强化工业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形成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要全力推动制造业当家提质增效,紧盯支柱产业基本盘,紧盯新兴产业增长,紧盯未来产业潜力股,加快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全球高端制造重镇。要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全面打响大招商大筹建,聚焦重大实体项目,创新招商模式,面向全球拓市场、抢订单、招项目、引人才。要持续打造区域增长极和动力源,加快“三城联动”发展,强化镇街经济职能。要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城乡融合。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全力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统筹抓好其他领域安全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陈杰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引向深入,狠抓工作落实,昂扬“敢闯敢试敢担当”的精气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抓工作,苦干实干,能干善干,以钉钉子的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当前要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让黄埔人民平安祥和过冬过节,全力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冼银崧强调,要扛起经济大区、投资高地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发展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释放新动能、跑出加速度,不折不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牢牢坚持制造业当家,切实把“万亿制造”支柱立起来强起来。要构建“三城联动”新格局,全力掀起新一轮大开发大建设热潮。要实施招商“一把手”工程,把发展落实到项目尤其是大项目上。要深入激发创新驱动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建设服务消费新高地,以新需求带动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打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新黄埔。
要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持续提升经济发展的辐射力带动力。要以底线思维防范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黄埔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市管一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组组长,各街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有关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企业经营者代表等参加会议。
(徐洁芹)
附件下载:
荔经租〔2023〕第1号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拟将位于荔湾区茶滘悦成路83号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粤房评字202202B003、202204B013号)
3、标的名称:出租荔湾区茶滘悦成路83号物业
4、所在地址:荔湾区茶滘悦成路83号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商业(餐饮除外)
8、出租面积:287㎡
9、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10、免租期:无
11、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12、挂牌价格:30422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422元,并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120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91266元(大写:玖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1月31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1月31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014419200140580;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1月13日至 2023 年1月31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商业(餐饮除外)。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权属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余均不提供。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主体变更(仅限于承租方为自然人,承租方需要在物业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且承租方应是新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租方必须承诺对变更主体后的租赁标的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97853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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