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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荔湾区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3-01-15     人气:659     来源:www.lw.gov.cn     作者:
概述:......

  为做好荔湾区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拟需委托相关技术服务,诚邀相关单位参与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技术服务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2〕394号)、《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以下工作:

  (一)排放源统计内容

  1.负责对排放源统计对象及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2.协助开展荔湾区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导调查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审核等。

  3.根据上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协助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编写荔湾区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相关报告、对调查企业进行按比例抽查核查等。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内容

  1.协助开展202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相关企业填报减排核算表、准备佐证材料。

  3.协助进行减排项目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4.根据上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协助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荔湾区2023年总量减排工作总结报告,分析总结年度减排工作情况,研判下一年度减排工作形势,提出对策建议。

  二、服务方式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坐班、走访入户及其他服务形式。

  三、服务期限及经费预算

  服务期限:1年。

  经费预算:8万元。

  四、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技术咨询资格。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五、提交的资料和时间、地点

  (一)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报价函、业务开展情况等。

  (二)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18:00时截止。

  (2)联系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3)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81930989。

  六、服务商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实施。

  (二)根据服务质量、过往业绩、资质、报价等原则选取意向单位,以往有做过同类技术服务商优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项目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确定服务商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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