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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轩苑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时间:2023-01-15     人气:531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文轩苑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3-020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4日 0时0分~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26.9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监理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造价咨询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3.6 其他要求: 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②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2023年2月9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4时15分 - 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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