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2-034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表决通过并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70%区街道两级非革命老区建设奖补资金及30%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052658.03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9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工期每延误一天,需向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取整)违约金。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非革命老区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包括地面硬底化、新建HDPE管DN500约205m、砖砌污水井7座、雨水口11座、公厕改造、配套水电安装、篮球场地面改造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1052658.03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04月01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15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1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政府网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10.5若需要在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股份经济合作社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1820763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之42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8580659
电子邮件:2126885323@qq.com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1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鸡进坑”鱼塘发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鸡进坑”鱼塘发包项目
3、项目地址:新岗委员会罗塘
4、规模:面积约15亩鱼塘,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5年
6、底价:16000.00元/年,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收取一次(合同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5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
9、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金额不足,中标人将补足;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 3 月 30 日上午09:00至09:2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罗塘村饭堂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在罗塘村饭堂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交易所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3138237021
近日,佛山市爱卫办召开2022年度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1年爱卫工作情况,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市、区爱卫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赓续了60多年的“卫生红旗城市”辉煌成就。
一、高分通过,阐释卫生红旗城市辉煌
我市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健康佛山建设,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2021年,佛山市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暗访检查,重新被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南海、顺德两区的大沥、西樵、九江、丹灶、里水、北滘、陈村、龙江、容桂、乐从、均安、杏坛、伦教共13个镇(街道)也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镇”复审并获得重新命名。
二、紧抓契机,卫生创建质和量齐跨步
我市加快推进卫生创建工作,三水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省卫生村扫尾行动,实现了省卫生村全覆盖,高明区紧抓革命老区建设发展契机,加大卫生创建力度,创建质量较高。2021年,我市共有226个自然村获“广东省卫生村”称号。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创建省卫生村1831个(高明、三水区以自然村为创建单位),省卫生村人口受益率达99.79%。
三、精准防制,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我市加强蚊媒密度监测,加强督导巡查,科学指导,紧盯蚊媒中高风险点,逐个破解。经过努力,我市登革热媒介伊蚊中高风险点数量由2020年的360个降至2021年的26个,减少了334个,中高风险点占比由2020年的20.42%下降至2021年的1.44%,有效控制了蚊媒密度。经过全市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价,城区鼠、蟑、蝇、蚊密度控制水平分别达到国家标准的B级、B级、C级、B级。
四、极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极力推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继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2021年我市共申报创建广东省无烟单位684个。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创建无烟单位3661个(其中无烟党政机关482个,无烟卫生计生机构152个,无烟学校1669个,其他单位1358个),创建总数排全省地级市前列。
五、独领风骚,推动爱卫工作理念转变
为推动健康佛山建设,夯实健康城市创建基础,我市在健康创建工作上,继续领跑全省。2021年,我市共创建健康村(居)84个、健康社区3个、健康医院3个、健康学校15个、健康机关3个、健康家庭21163户。截至2021年底止,全市共创建不同星级健康村(居)488个,健康社区157个,1035个单位和152587个家庭成功创建为佛山市健康“细胞”。2021年,我市积极探索佛山健康企业建设的新路径,努力打造一批健康企业示范样本,2021年我市共有49家企业创建为“健康企业”,创建数量位列全省地级市之首。加快推动了我市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的步伐。
六、上下联动,城乡环境整洁卫生宜人
围绕国家卫生城镇复审中心任务,强化部门协同,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联动,全面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解决一批环境卫生顽疾,全面提升城中村和农贸市场的整体面貌。2021年,全市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共1.8万次,清除卫生死角46759处,清理垃圾5.6万吨,清除大中型孳生地11953处,新装防蚊闸7710个,新装毒鼠屋58197个,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孳生地,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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