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筹资政策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制度,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良好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省待遇清单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筹资政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渠道
执行《社会保险法》和《省待遇清单制度》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由其个人按规定缴费。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23年缴费基数上限为21699元,下限为4340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2023年,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特殊群体缴费费基和费率
1.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费率按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即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纳。
2.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费率按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执行,即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按规定缴费。
五、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1.职工。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费率按现行标准1%。
2.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费率为1%,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3.灵活就业人员和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六、其他事项
1.退休延缴人员筹资政策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不再执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60号)中关于基本医保一档、基本医保二档分类及其筹资规定。
3.上述筹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省对本通知相关事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1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任务,着力推动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在佛山高新区落地惠企,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过公开申报、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9家单位为佛山高新区“益晒你”企业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驿站)建设单位,为高新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服务。
驿站是佛山高新区落实全市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立足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面向“双十”产业园、聚焦佛北战新产业园、服务全市万亩千亩产业园区的重要抓手。驿站按照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指引,依托建设运营的服务机构,整合全域服务链条资源,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营,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打通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驿站的服务内容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过程中的所有需求。驿站主要依托建设单位的专业服务能力,并充分发挥佛山高新区搭建的企业服务资源池作用,为广大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企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技术对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育、金融服务等;同时,驿站积极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政务服务需求,引导企业通过政务平台办理或通过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与市相关部门建立的协调机制对接跟进,真正实现“企业有所呼,驿站有所应”。
接下来,佛山高新区将以驿站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对驿站的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把驿站打造成为服务企业的高质量综合性平台,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佛山高新区“益晒你”企业服务驿站建设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各潜在投标人:
由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民委员会筹办的东风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修缮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P36页:
评分因素 | 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4分) | 根据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优良】施工工期紧凑、保证措施科学可行、具体,工期计划目标对比磋商文件要求提前完工,得4分; 【合格】施工工期保证措施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工期计划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2 分; 【不合格】对本项目的服务重点及难点不了解且未提供解决措施或未提供此项描述,得 0 分。 |
现修改为:
评分因素 | 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4分) | 根据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优良】施工工期紧凑、保证措施科学可行、具体,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完工,得4分; 【合格】施工工期保证措施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工期计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 【不合格】对本项目的服务重点及难点不了解且未提供解决措施或未提供此项描述,得 0 分。 |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 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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