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区委书记刘晨辉主持召开荔湾区派驻帮扶干部座谈会
2月1日,区委书记刘晨辉在区委机关1002会议室主持召开荔湾区派驻帮扶干部座谈会,区政府副区长叶辉,荔湾区对口帮扶贵州省惠水县、龙里县东西部协作干部,援疆援藏干部和派驻梅州市梅县区驻镇帮镇扶村干部代表以及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参加。刘晨辉首先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帮扶干部致以诚挚的新春慰问,对派驻干部们克服工作、家庭困难参与对口帮扶工作,凭借良好的党性修养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取得的扎实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
刘晨辉指出,各派驻帮扶工作队(组)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帮助对口地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帮助当地干部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到最适合发展的产业;要坚持群众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正确政绩观,用心用情服务群众;要加强党建引领,要协助当地抓好党组织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以党建为引领,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各派驻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在实践中增长见识、积累经验,在工作中交流心得体会,互相启发思路,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能力;要保持廉洁自律,始终守住“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切实做到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要相信和依靠组织,在帮扶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区委、区政府及时帮大家排忧解难。
刘晨辉强调,各派驻干部在新的一年,要珍惜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这个平台、这个锻炼机会,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信心满满的精神状态,扎根当地,以愚公移山的志气,水滴石穿的毅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建功立业,坚决将党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落到实处,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待!
区属各运输企业: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二)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控系统的通知》(粤运便函〔2022〕283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重型货车需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并通过智能监控系统上报数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车载设备安装及接入智能监管系统情况的监督检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广州市升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粤A87900及广州市明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粤ACL423分别自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5日起先后因未按照规定完成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及数据接入智能监管系统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且在行业主管部门约谈要求期限内逾期未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1月13日,粤A87900已连续被通报11次、粤ACL423已连续被通报12次,不再具备《道路运输证》发放审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以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粤A87900、粤ACL423营运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2家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粤A87900、粤ACL423等2辆营运重型货车开展货物运输业务,并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8日
根据《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要求,经过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区审核推荐、市评审小组现场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果度新家庭农场等8家家庭农场被评为2022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近年来,我市家庭农场发展迅速,经营范围覆盖种植、养殖、农业服务、休闲农业等各个领域,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动示范主体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家庭农场的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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