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范围内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开建管函〔2023〕1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黄埔区临江大道(西基路立交)改造工程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附件
广东省考古发掘团体单位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箱 |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郜凯玮 |
020-87049371 |
15013329447 |
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
gdwwkgs@126.com |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程浩 |
020-31361609 |
13539753625 |
广州市番禺区南汉二陵博物馆 |
gzkg95@163.com |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
吉笃学 |
0755-22202827 0755-22201245 |
13632726012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1楼 |
Kgs2004@163.com |
珠海市博物馆 |
郭雁冰 |
0756-3324116 |
13192277951 |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 |
zhsbwg@163.com |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靳静山 |
020-84113167 |
18802034664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334栋 |
496006329@qq.com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GY-X1705东北侧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开土发储函〔2023〕2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黄埔区GY-X1705东北侧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出让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提供所需经费和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上述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果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人:程浩,电话:13539753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对新塘镇环城路东延长线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增城区新塘镇环城路东延长线工程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附件
广东省考古发掘团体单位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箱 |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郜凯玮 |
020-87049371 |
15013329447 |
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
gdwwkgs@126.com |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程浩 |
020-31361609 |
13539753625 |
广州市番禺区南汉二陵博物馆 |
gzkg95@163.com |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
吉笃学 |
0755-22202827 0755-22201245 |
13632726012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1楼 |
Kgs2004@163.com |
珠海市博物馆 |
郭雁冰 |
0756-3324116 |
13192277951 |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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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靳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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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334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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