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拆式停车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可拆式停车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可拆式停车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可拆式停车区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KCZFL-W1003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项目地点 | 采购预算 (万元) |
可拆式停车区 | 1 | 批 | 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85.351168 |
合计:85.351168万元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内容)
(二)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准时完成,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可推迟交货期,但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原供货期30天)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限额及各分项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税费、运费、质保期的维保费、培训费、维修工具费、易损易耗件费用等,确定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五)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包内容全部响应并提出唯一完整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1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失信名单和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已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3日起至2023年02月15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当天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2单元
(四)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2单元。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588035755
联系地址:佛山市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工、陈工
电话:020-66341923、020-66341768
电子邮箱:704435454@qq.com(如电话临时无人接听,请将咨询事项发送邮件至本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会尽快回复)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3-0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拆除、清平费用最高限价:470913.00元(此项费用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拆除工程产生的可回收材料总残值底价:606666.00元(此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拆除所产生的有回收价值的清除物经采购人委托的有资质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606666.00元。有回收价值的清除物以现场实际数为准,移交时不再核对清除物清单与残值,残值不足上述评估值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拆除、清平费用(此项费用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最高限价:470913.00元;项目拆除工程产生的可回收材料总残值(此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底价:606666.00元。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底价(元) | |
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 | 拆除、清平费用 | 1(项) | 470913.00 | - |
可回收材料总残值 | 1(项) | - | 60666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格式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扫描件)。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扫描件,并承诺磋商评审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同一人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成交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只能担任最先中标/成交项目(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后中标/成交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失效。
供应商隐瞒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8.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五)供应商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57-63302555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14日9时00分~9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0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踏勘现场
(一)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二)需要进一步了解标的物评估价值的,请联系采购人。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栏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杨和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757-8880289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63302555
附件:招标文件-佛山市高明区旧人和敬老院建(构)筑物拆除及拆除物回收项目.doc
发布人: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ZJ-2023-05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勒流医院2号医技楼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57763.83元,工期:90日历天。
工程概况:工程内容:(1)装修部分:拆除原有:砌体墙、金属轻质间墙、PVC地胶、墙面乳胶漆、铝塑板吊顶、天棚面乳胶漆、门窗等;新建硅板间墙、灰砂砖墙;过梁采用C20普通商品混凝土、现浇构件带肋钢筋、现浇构件箍筋 ;墙面分别采用9mm厚蜂窝护墙板、1mm厚铝合金踢脚线、1mm厚铝合金墙身阴阳角线、刷无机涂料一底两面、满刮腻子两遍、600*100*8mm浅蓝色陶瓷砖墙裙压顶、600*300*8mm白色通体砖;天棚分别采用600*600*1mm铝扣板、60*60*1mm仿木纹铝合金格栅、8mm厚硅酸钙板吊顶,吊顶均采用轻钢龙骨;地面分别采用2mm厚PVC医院专用地胶、20mm厚黑金砂花岗岩门槛石、300*300*6mm防滑地砖;单扇夹板门、双扇夹板门、乙级单扇防火门、双扇不锈钢玻璃门、单扇铝合金门、双扇铝合金推拉窗、四扇铝合金推拉窗、8mm厚硅酸钙板窗帘盒、涤纶卷帘、医用拉帘;墙体分缝、地面分缝、实木高柜制安、实木边柜制安、实木矮柜制安、接待台制安;
(2)安装部分:
①、通风:轴流排风机、壁式排风扇、天花式排气扇、风管等安装;
②、电气:配电箱、轴流排风机控制箱、LED集成平板吸顶灯、LED长条灯、4寸嵌入式LED筒灯、100mm宽硅胶LED灯带、LED暗藏灯带、开关插座、配管配线等的安装;
③、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灯、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灯、配管配线等的安装;
④、弱电:24U落地机柜、24芯光纤弱电配线架、16路硬盘摄像机、19.5寸显示器、24口POE千兆汇聚交换机、400万枪式摄像机、400万球式摄像机、网络插座、电话插座、光缆、双绞线缆、配管等按安装;
⑤、消防栓系统:减压稳压消防栓、手提式灭火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等的安装;
⑥、给排水:洗手盆、大便器、成品拖把池、304不锈钢拖把存放池、成套淋浴器、PPR给水管、PVC排水管等的安装;
⑦、拆除部分:按新建数量考虑,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下同)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3.4.2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打印页)。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4 日至2023年 2 月 10 日,上午8:30 ,下午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地址:代理邮箱为121709956@qq.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投标人电子邮件到达代理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交资料:交费回单复印件生成的电子文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2 月 4 日至2023年 2 月 10 日,上午8:30,下午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交费回单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地址: /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或通过个人账户交入到指定账户:
户名: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3108800011832
凭交费回单复印件生成电子文档,发邮件至代理邮箱(121709956@qq.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邮费到付)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2 月 16 日 上 午 9:30 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30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勒流政务网 网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凭投标报名汇款单或网上转账单,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汇款单或网上转账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注:为使收标过程顺利展开,请在投标报名汇款单或网上转账单上备注报名编码)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二选一即合理低价法或简单平均值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响应未解除前,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择投标交易员,保证投标交易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醒投标交易员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请各投标人知悉并承担由于投标交易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场地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勒流交易分中心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0757-25533704
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
邮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757-22330643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编:52832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6369740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话:0757-25533379
附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其他文件(一)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