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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桂城街道联昇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07     人气:87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联昇大厦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4-440605-04-01-34307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达晟投资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联昇大厦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4-440605-04-01-34307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达晟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昇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以南、联达大厦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联昇大厦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5026.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本项目为“智能停车+云办公”一体化综合写字楼,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公共停车、办公、档案库及公建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1155.5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安费约为21046.23万元。


2.3 工期:项目总工期约30个月,最终的工期以招标人审批为准。总工期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工作并竣工联合验收合格。合同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竣工联合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详细的设计施工组织计划提交给招标人确认,设计及施工关键节点工期目标必须在设计施工组织计划中明确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联昇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4.1.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档案库房等专项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发电机房、直饮水系统、中水系统、雨水储存及回收系统、抗震支架等深化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工艺、建筑、结构、电气(含高压部分)、给排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电梯、节能、室内外装修、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热水系统、信息化(含智能化、光纤到户及有线电视)、通信工程、充电桩、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语(含车位划线)、围墙、土石方平衡(含三通一平图)等专业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


中标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设计费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规划、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招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


③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绿色建筑设计应达到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


④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消防专家评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设计验收工作;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中标人承担,不另行计量支付。


2.4.2 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设计范围内所有各专业工程施工(发包人有权将除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专业按照法规规定进行专业分包,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按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单位缴纳总包管理费)。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4.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13,262,3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800,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10,462,300.00元。


2.5承包方式:设计费以结算固定单价包干,建安工程费以结算费率包干;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


2.6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绿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任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一家,施工单位不作限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明确由符合“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由符合“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须指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任一方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单位各方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各方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8.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8.4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兼任。


4.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9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至少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10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外)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4.11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4.1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1.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1.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潜在投标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2对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4.1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任一方),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发出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施工方承接过合同额16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投标人作为施工方则须为独立实施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2.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设计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作为设计方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费16000 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査合格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建安费或建筑面积以合同列明的为准(含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列明的建安费或建筑面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2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znjj/)、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达晟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人:曹工


电话:0757-862572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号磐石大厦一座 604单元


联系人:陈沛莹、冯本丽


电话:0757-83077487


电子邮件:3315509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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