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规定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强制的实施,确保生态环境行政强制的合法性、适当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于2023年2月16日印发实施了《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规定》。
该规定共23条内容,针对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中的行政强制条款,制定了具体的适用条件和执行程序。一方面明确了适用条件、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另一方面尽量贴近执法实际,以便于执法人员判断、调查及审核,保障合法性、合理性。规定可操作性较强,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又能够有效统一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尺度,保障行政强制的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可有效指导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年伊始,全省自上而下相继紧密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描绘奋进蓝图,吹响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番禺区高举高质量发展大旗,落实多项举措,强化政府专项债管理,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高位统筹调度
番禺区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等为成员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管理工作专班,压实专项债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协调沟通、通报预警、绩效评价等机制。通过区领导组团赴京衔接国家部委、加大与省市部门和联系上级政策性银行、完善项目入库等方式,全力争取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专项债项目发行清单。定期采取实地调研、督促指导、跟踪落实、约谈监督等方式,并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纳入每月区政府专题研究事项,督促加快支出使用进度,坚决防止长期闲置。
做深项目储备
番禺区制定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指引,鼓励主管部门聚焦专项债券支持的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智造创新城”定位、优化社会民生四大领域涵盖水利和环境治理、轨道交通、城市更新改造、教育医疗配套、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全面梳理新增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项目储备到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到应报尽报,助力推进亚运大道经济带、南大干线经济带、广汽基地园区配套设施工程和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智造”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设番禺智造创新城。
精细服务管理
番禺区相关部门还紧盯国家政策导向,指导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申报成功率;严格项目审批程序,逐个建立清单,提升入库准确率;加强与咨询公司、银行沟通协作,充分评估项目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现金流等要素,切实做到“谋划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见效一批”,形成项目管理、储备和向上争取支持良性运作机制。2023年专项债申报81.28亿元,目前提前批次可发行额度13.75亿元,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3-2-20就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园路26号商铺之二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224 )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荔园路26号商铺之二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中标单位 | 罗木亮 | |||
中标金额 | ¥5,600.00元/月(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正)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 | 最高报价(元/月) | 是否中标 |
1 | 罗木亮 | 5,600 | 是 | ||
2 | 梁智荣 | 5,300 | 否 | ||
四 | 交易地点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82628929,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制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的名称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印章。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2月24日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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