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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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罗西村委会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200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委会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28日10:00在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旧学校对该社的鱼塘、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委会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编号①号鱼塘 | 62.24亩 | 1000元/亩/年 | 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期。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2 | 编号②号鱼塘 | 78.87亩 | 1000元/亩/年 | 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期。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3 | 编号③号鱼塘 | 68.24亩 | 1000元/亩/年 | 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期。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4 | 编号④号鱼塘 | 64.27亩 | 1000元/亩/年 | 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期。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5 | 大涌尾土地 | 20206.666平方米 | 8元/平方米/月 | 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期。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详见合同)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序号1-4号标的鱼塘,地块范围内的排水和灌溉还没有修好,水源问题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概不负责;
4.2序号5号标的面积将六建承租的地块除外;
4.3(鱼塘1-4)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翻新、改扩建。如若需建设看护房,应当咨询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地块5)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该地块上为历史遗留建筑物,严禁对该建筑物进行新建、扩建、翻建。该地块中部分地域,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前,严禁新建建筑物以及硬底化。(地块5)属于荷城街道区域环评不建议引入清单的禁止引入、限制引入清单的,请过投促会或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再引入。地块引进项目若需环评审批的,动工建设前应按程序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评资料,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动工建设,且须落实好相关污染治理设施。根据相关林业政策规定,该地块上不得种植桉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非农建设。若政府部门对市政道路开发,鱼塘承包人需无条件交还市政道路用地并配合市政道路建设。鱼塘排水应排入市政道路中的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雨水管网,因不按规定排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耕作时应符合农业农村办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得乱搭乱建。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序号1-4号标的仅限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参投)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旧学校;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旧学校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1372463326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美陶之窗项目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20日12时至2023年02月23日12时。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6805482.56 | 陈文达/粤2442008200808094 |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宏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麦工
电 话: 13702919206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内4号楼四层441室
邮 编: 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 电话:0757-83105869
地 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邮 编: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黄工
电 话:0757-86319790、86259667
传 真:0757-86368680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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