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镇公开招聘聘员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新龙镇公开招聘聘员的公告》,我镇聘员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
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下午14:30-18:00。
面试地点:镇机关大楼
咨询电话:31608547(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合作运营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地址:龙津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等。
(二)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四)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五)人员要求:需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20人以上,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三、合同期限:两年
四、合作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合作运营商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提供养老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需有2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龙津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若只有1家机构报名,经评估审核合格,符合条件才确定为中选机构。
(二)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2家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街道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公告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周一至周五)
七、交件地点:荔湾区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
八、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九、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20-81864935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4日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促进文化人才、文化项目集聚我区,加快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文旅10条)
二、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17:00。
申请单位需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项目预审,并在预审通过后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申请单位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成功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条件
项目须进行评审答辩,由文化人才本人及其团队主要成员出席现场并进行项目陈述和项目答辩,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及陈述、答辩情况等进行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的,按照相关资助标准进行扶持,申请材料内容及陈述、答辩内容纳入工作室周期承诺目标考核范畴;经评审小组评审未通过的,不予奖励。
备注:文化人才相关标准及条件、工作室相关要求、材料准备要求等,详见《实施细则》及办事指南(见附件)。
四、资助标准
(一)在《办法》有效期内,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每年评审扶持的文化人才工作室不超过3个。
(二)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文化人才及其工作室,分为A、B、C三档,分别给予300万、240万、180万元奖励。
(三)评审档次与申报单位最初申请档次不一致的,申报单位申请时策划书内所承诺工作内容不可改变。
(四)评审扶持的工作室须与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需要完成的项目内容。
五、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考核验收
(一)资金发放:三个阶段发放经费。
第一阶段:工作室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划拨扶持资金的三分之一作为第一笔资金,用于工作室相关工作开展支出(不含工作人员的薪酬及奖金)。
第二阶段:工作室达到工作周期中期后,向评审小组提交中期成果申请中期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划拨扶持资金的三分之一作为第二笔资金,用于工作室相关工作开展支出(不含工作人员的薪酬及奖金);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划拨第二笔资金,仍不合格的停拨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付资金。
第三阶段:工作室在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评审小组提交结项成果申请结项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划拨剩余三分之一的扶持资金;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停拨剩余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付资金。
(二)工作总结:工作室每季度提交一次阶段工作报告,并于每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经验体会、社会反映、工作经验等,并附上文化交流研讨、展演、培训等材料。
(三)成果认定:分为中期成果认定和结项成果认定,由评审小组审核,成果认定按协议承诺的目标进行考核。
(四)资金管理:工作室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黄埔区文化人才工作室专项资金使用指南的要求做好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实际,在周期内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在周期结束后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项目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因客观原因执行条件发生变化的,由工作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予以调整。
(六)注意事项:申报单位或文化人才在《办法》有效期内仅限一个工作室项目获得扶持。已获扶持的工作室不得再次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31704467 咨询微信:HPWC2019
联系邮箱:zcfg@gd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3楼1301房
(二)“政策兑现”窗口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