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举办2023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专题学习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景区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全市各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落实景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全市各景区高质量发展和振兴。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3年2月15-16日举办了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专题学习培训,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各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培训。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分管局领导在培训会上指出:一是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抓实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务必把安全工作做牢做实。二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把安全风险关口前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新业态项目建设标准要严要实,要全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研判。三是要做好当前疫情转段景区复工复产工作,景区游乐设施不带病运行,不盲目引流超负荷运行,各项安全生产主动干,认真干,确保织密筑牢安全风险防控网。
此外,培训期间除了专家的专业知识授课以外,也采取现场答疑与景区经验分享的形式进行学习交流。大家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针对性强,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2月23日下午,番禺区应急管理系统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演练在区应急指挥大厅举行。区应急管理局的领导及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镇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安委办主任,区相关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等参加。邀请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对演练进行点评。
这次演练以“分秒必争 应急律动”为主题。以16个曾经发生在番禺区相关镇街的突发事件为背景,涉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道路水浸、火灾等不同类别。根据不同情景设置相应的问题,由16个对应的镇街针对网络舆情发布新闻通稿、回答记者提问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
演练结束后,专家对这次演练进行点评,对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提出了建议。
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对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清舆情应对的极端重要性。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板”,坚持应急响应一盘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筑牢守护安全的坚固防线。二是主动作为,形成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合力。要提升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和引导能力,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观点正确、积极向上的评论,使主流言论占据舆论高地,达成正向舆论引导的目的。三是积极引导,构建舆情应对长效机制。要强化属地应对责任,积极搭建舆情应对制度和责任体系,构建舆情监测机制,对发现的舆情要及时反馈,对收到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处置,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 项目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八旗二马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华侨外国语学校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3-073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2023年3月1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8.5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1.4.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1、二级注册建筑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4.7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4.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1、二级注册建筑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1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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