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7号西侧停车场竞租结果公告
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季华经济合作社 | ||||
项目名称 | 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7号西侧停车场 | |||||
二 | 租赁年限 | 10年 | ||||
占地面积 | 803.07平方米 | |||||
交易底价 | 10.5元/月/平方米 | |||||
开标情况 | 资产名称 | 投标人 | 投标价 (元/月/平方米) | 是否中标 | 备注 | |
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7号西侧停车场 | 罗永锋 | 10.5 | 是 | |||
三 | 交易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3861 | ||||
四 | 公示期限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日 | ||||
五 | 合同签订 | 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六 | 投诉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电话:0757—82525762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季华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23日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高岭头涵洞前和坑口山塘”(土名)鱼塘发包(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高岭头涵洞前和坑口山塘”(土名)鱼塘发包(第二次)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周田村
4、项目规模:面积约73亩,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10年
6、交易底价:2070.00元/亩/年,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100.00元/亩/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5%。
7、租金支付方式:承包款每年缴付一次,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合同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28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28000.00,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11、其他: 经查该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养殖坑塘、设施农用地、耕地,且西侧有林地保护区,南侧有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09:00至09: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周田村礼堂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3年3月3日上午09时30分在明城镇周田村礼堂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中心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北村民委员会周田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敏健
联系电话 :13415512234
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季华经济合作社 | ||||
项目名称 | 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7号西侧停车场 | |||||
二 | 租赁年限 | 10年 | ||||
占地面积 | 803.07平方米 | |||||
交易底价 | 10.5元/月/平方米 | |||||
开标情况 | 资产名称 | 投标人 | 投标价 (元/月/平方米) | 是否中标 | 备注 | |
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7号西侧停车场 | 罗永锋 | 10.5 | 是 | |||
三 | 交易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3861 | ||||
四 | 公示期限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日 | ||||
五 | 合同签订 | 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六 | 投诉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电话:0757—82525762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季华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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