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洞街:开展“荔薪无忧”宣传活动(图)
(图:荔湾区人社局到劳监中队召开动员部署大会)
为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近日白鹤洞街道在辖内开展“荔薪无忧”宣传活动。做到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环境。
荔湾区人社局负责人先行到中队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随后街道工作人员陆续走访了辖区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现场指导相关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形成知法、守法氛围。还耐心接待来访劳动者的咨询及投诉,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劳动者反映的欠薪问题,街道工作人员均已纳入工作台账,做到不结案不销账。宣传活动期间共派发用人单位用工指导手册、“荔薪无忧”宣传卡100多张。
区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我们这次荔薪无忧的目的和意义是加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让广大劳动者了解根治欠薪的问题,让他们有投诉的途径,能依法维权。还有落实两清零、两做到,把该有的案件限时完成解决。”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形成保薪护薪、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工作,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20〕2号)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资助范围。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研究项目、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承办在广州市举办的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
(二)申报资助的单位、项目和申报范围应符合《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网址:http://scjgj.gz.gov.cn/gkmlpt/content/5/5892/post_5892903.html#759)的规定。
(三)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资金资助。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另外因疫情等特殊因素,本次申报开始时间较往年有所推迟,为做好与上次申报时间衔接,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且未接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可于本次进行申报。
(五)因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进行证书发放,因此本次申报不接受采标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通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受理申请,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search?region=440100&keyword=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areaCode=440100&departmentCode=&onlyCorrespondingLevel=0&type=&guideGroup=true),选择“办事服务”项下的“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或“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标准制修订)”栏目点击“办事指南”,在“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下选择对应资助事项,点击“办事指南”进行查看,按申请资助事项下的“材料清单”中的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并下载相关表格。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三、(一)所述准备申报材料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search?region=440100&keyword=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areaCode=440100&departmentCode=&onlyCorrespondingLevel=0&type=&guideGroup=true),选择“办事服务”项下的“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或“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标准制修订)”栏目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对应资助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按指引办理。
四、其他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同时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应于项目申报期间,每日登录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is.gzonline.gov.cn/login)进行初审及复审。完成全部项目审核后,于4月3日前填写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三)各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申报单位查询申请进度: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
附件:1.资助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20-83228271,网申咨询:020-38920002)
为高质量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穗府〔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全市五经普工作。
《通知》指出,五经普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做好五经普,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台阶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强调,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文)要求,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并组织督促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当地普查工作。全市各级政府要及时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抓紧落实普查经费、人员、物资、场地。
《通知》进一步强调,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普查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广东省统计条例》的规定要求,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切实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据悉,为强化五经普组织保障,《通知》在贯彻国发〔2022〕22号文、粤府〔2022〕116号文要求的基础上,特别提出,全市各级政府要“将经济普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充分调动部门基层力量,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工作”“通过部门服务平台和宣传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发动”。(普查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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