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信数据中心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农信数据中心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8-440605-66-03-007151、2018-440605-66-03-007077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广东农信数据中心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8-440605-66-03-007151、2018-440605-66-03-007077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广东农信数据中心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融通路南侧、融和路北侧、金明路西侧、恒信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园区总建筑面积215036.97㎡。其中:地上建筑最高27层、高度139.10m,地上建筑面积为141484.98㎡;地下三层,地下建筑面积为73551.99㎡。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234189.1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首层园区园林以及项目配建公交站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园建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园路、公交站场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验收,以及入园区、出入路口、配建公用停车位申请施工及相关验收手续等,协调完成市政的给水、雨水、污水管网、预留井等接驳验收手续。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人应完成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范围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疏水层、土方回填(含种植土)、园路基础、地铺饰面、道路沥青摊铺、管沟管渠、造景小品、各类植被等、以及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和其他相关可预见内容等,对最终的园林效果、室外排水效果负责。负责与施工总承包人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施工方衔接与沟通,包括设计、土方回填、管线接驳及收边收口等,具体以深化设计图纸和技术需求书等资料为准,图纸中已包含但未明确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均在施工范围内。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负责首层室外的现有路面破除修复(包括部分市政路面)、土方回填、沥青混凝土园路、疏水层、混凝土垫层、排水沟/截水沟、种植土及乔木、灌木、地被植物、防洪板、防撞柱、路缘石、花基、成品岗亭、垃圾箱、景墙、停车位、管井突出构筑物装饰等。 2、负责公交站场的专项深化设计和实施,负责公交站场的报审报批、外部验收和移交工作,报审报批及验收移交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3、负责首层室外各区域各专业工程的高程放线及复核,对首层室外的最终地形、排水坡度负责;在各单体建筑室内专业标段按照各自施工图施工的前提下,对室内外高差的最终结果负责。 4、配合园区机电工程综合管线施工,综合管线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给水、绿化给水、景观水池给水、消防给水、雨污排水、强弱电,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程放线复核、景观园林给排水接驳点位平面及高程放线及接驳施工前的成品保护、采购安装各类检查井/检修井的装饰井盖;配合综合管线施工开展进行分区域、分层土方回填,并与园区机电单位妥善协商综合管线成品保护方式;配合室外夜间照明末端施工,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高程放线及复核、各类型园建及景观收口等。 5、配合园区智能化工程实施各类智能化系统及末端,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高程放线及复核、各类型园建及景观收口等。 6、负责精装修施工的首层室外园路铺装、景观水池的水平、高程放线,负责该园路铺装除面层自身接缝以外的各类收口和花岗岩面材、水泥砂结合层以下的构造层施工。
(2)服从广东农信数据中心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做好在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及按城建档案规定做好相关资料的工作。在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做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
(3)本工程绿化种植成活养护期1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种植(或苗木)成活期养护包括但不限于:中耕施肥、整地、拔除杂草、整形细剪剥芽、补换苗、防病虫害、树桩绑扎、加土扶正、钩除枯枝、环境清理、垃圾清运、地勤安全、洒水、灌溉排水、设施维护等工作。苗木成活养护期内,若苗木有生长不良,出现严重病虫害、枝叶枯黄脱落(有三分之一叶子因病虫害残缺或枯黄脱落)、树木枝干折断等现象而影响外观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天内免费补(换)种相同规格的合格苗木。苗木施工期养护已包含在苗木种植工程中。
(4)特别说明:
1、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参阅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工程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显示的一切项目。承包人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清楚了解。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2、 设计图纸中的施工项目,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进度、施工配合等具体情况决定由承包人或其它承包人施工,或按变更增加工作内容由承包人完成,对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并保证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
3、发包人有权合理决定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距离50米范围之内增加零星工程是否由承包人施工,如发包人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有义务接收,承包人必须充分理解发包人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内同类工程和合同约定条款计取。如承包人拒绝接受发包人指令,发包人将该项工程委托给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以专业承包单位的合同价计)的20%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
4、发包人有权对暂估价工程或专业工程等随时进行调整,有关费用按合同规定计算。承包人不得因此调整(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索赔,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协议内容的调整。
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发现已施工的工程存在重大质量或施工进度严重不满足总体工期要求等问题,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未施工内容划转至其他单位施工,承包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施工围蔽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
2.7 工程质量要求:按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项。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工程无等级安全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广东省及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4.7.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000万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2.提供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及中标公示的截图及查询网站链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2.提供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的网页打印件及查询网站链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均为盈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对投标人企业不存在行贿行为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行为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情况页面截图)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5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 6 月 14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14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一室212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7.3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容工、吴工
电 话: 0757- 81635321、0757- 8626161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彩凤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项目概况
杏坛实验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5287
项目名称:杏坛实验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52,268.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3,952,268.0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总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人员、业绩、财报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
联系方式:0757- 2738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22332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0757-22332900
1.招标条件
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0〕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槎街道塱沙路至玉带路
2.2 建设规模: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建设范围为塱沙路至玉带路,沿线经过槎湾路、仙槎路、东鄱路及多条规划支路,最后接至塱沙路路口,路线全长约2.2k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标准红线宽度25m,局部路段红线宽24.5m;本次招标的电力迁改工程建设范围为将受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施工影响的10kV电缆、配电房、0.4kV出线进行迁改。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需按主体工程施工情况分段实施,预计总体施工工期为62日历天,具体工期视主体工程施工情况确定。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692,146.94(元)
2.5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工程将受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施工影响的10kV电缆、0.4kV架空线、光缆拆除,利用原有10kV电缆接至新建电房,新建0.4kV电缆接通原有负荷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证书,且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月 9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月 9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及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757-8213336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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