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杏坛实验中学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CG20220509001
项目名称:杏坛实验中学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37,292.0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杏坛实验中学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37,292.04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标的:采购杏坛实验中学家具一批。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4,537,292.04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份或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实验中学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实验中学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人员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开标现场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联系方式:0757-2738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 0757-22317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0757-2231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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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亩产业用地——樵乐路北侧贺丰杏头工业区地块项目第二批建(构)筑物清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千亩产业用地——樵乐路北侧贺丰杏头工业区地块项目第二批建(构)筑物清拆工程 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佛山市晋瑞乐沣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樵乐路北侧贺丰杏头工业区地块项目第二批建(构)筑物清拆工程,对位于樵乐路北侧贺丰杏头工业区地块项目部分土地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内部的有关不可搬迁的物品(如线管、设施设备、机械设备等)进行拆除处置,共涉及土地面积约214.1亩,建(构)筑物面积约15万㎡,不可搬迁物品约100项。如与实际场地有所偏差,以现场情况为准。
2.3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90日历天。本工程按现场实际情况分段分期施工,实际工期由甲方确定后通知乙方。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完成拆除任务。若非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招标人与监理单位(如有)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工期可相应顺延。
2.4 清拆清运施工费用(此项费用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87794.82(元),可回收材料价值(此项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最低限价:1011658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千亩产业用地——樵乐路北侧贺丰杏头工业区地块项目第二批建(构)筑物清拆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施工、以及对拆除过程产生的可回收材料的处置。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个月,即2022 年 2月至 2022年 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2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05 月 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上午8:30-9:30)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6 月14 日09时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06月 14日 09 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晋瑞乐沣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757-853347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0757-83939001
传 真:0757-83939001
电子邮件:bjjzd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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