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知名火锅店就餐后,疑似中毒?这种食物千万别乱吃!
江湖上一直有河豚肉鲜味美的传说,
近年来,因吃河豚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近日,四川成都一网友发帖称,其一行4人参加了海底捞新品品鉴活动,疑似河豚中毒,出现手脚麻木、头晕目眩等症状,引发热议。
5月19日,海底捞方面表示,门店使用的产品是无中毒风险的食用级河豚。事发后,涉事门店已进行排查,除该批顾客外,其他参与本次河豚品鉴活动的顾客并未反馈异常情况。
根据顾客提供的医院化验报告显示,主要是炎症反应,并非神经中毒。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件已处理完毕,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公开。
学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 河豚中毒全年均可发生,2-5月为高发期。
河豚一年四季均可导致中毒,因每年2-5月为河豚卵巢发育期,毒性较强,肝脏在春季产卵期毒性也最强。所以春季河豚最肥美的时候,正是河豚中毒事件的高发期。
● 0.5mg河鲀毒素即可致人死亡
河豚身上有一种河鲀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才可破坏毒素,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mg就足以致人死亡。
这是一种神经毒素,如果你“冒死”吃河豚,又不幸“中招”,起初你可能会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伴有四肢无力、发冷、眩晕、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接着你的瞳孔及角膜反射会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等。
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发病后数小时内就可能死亡。
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加工的河鲀加工产品须为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并须查验及留存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票证。
因此,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
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为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 特别提示
1、如食用河豚后,请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2、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 在此,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5月24日上午,顺德区城乡品质提升暨2022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结果通报现场会在乐从举行。顺德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柱明,区委常委吴楷钊,副区长黄志捷等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实地了解了乐从镇上华村“三线”整治和田间窝棚整治攻坚成果、大墩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会上,乐从镇镇长黄长旺以上华村、大墩村两个现场参观点为重点,介绍了党建引领之下乐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验;杏坛镇罗水社区党委书记罗正源重点介绍了如何争取群众理解、发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经验。上华、大墩、罗水三个村(社区)为顺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城乡品质提升提供了三个“身边的样板”。
会议还通报了顺德田间窝棚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检查、城市管理、垃圾分类、街心公园建设、道路节点提升、清墩行动等工作的最新进展以及顺德在各项市级考评中的得分、排名等。在全市2022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中,乐从镇大墩村明检村排名第二,杏坛镇罗水社区暗检村排名第三,各获得市、区、镇三级奖励资金300万元。区柱明为两个获奖村(社区)颁发奖励“支票”。
黄志捷对下阶段顺德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优化机制,凝聚共识,形成更大的合力;用好小投入,找准小切口,带来大变化;巩固小成果,注重抓长效,促进更大的提升。
吴楷钊部署下阶段顺德城乡品质提升工作时要求,各村(社区)要有“比学赶超”的意识,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早行动、早整治“五个早”,形成整改的长效机制,党员干部和村民全面参与到城乡品质提升工作中去。
区柱明表示,顺德的城市和农村没有明显的界线,农村人居环境仍存在短板,城乡品质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要以城市管理的同等力度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让顺德的城乡品质与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一名匹配。
区柱明要求,要提高认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要正视短板差距,以钉子精神狠抓问题整改;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统筹,凝聚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要科学铺排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引导村(社区)股份社预留适当比例的可分配资金投入人居环境整治,立足长远,精打细算,用好财政资金;要做好宣传引导,发动群众,人人参与城乡品质提升。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青柯村九朗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2年6月1日10:00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举行“青柯村九朗工业大楼(二次)”招标竞投会,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 用途 |
建筑 面积 |
投标 保证金 |
租赁 期限 |
投标底价 (租金不含税) |
九朗工业大楼 |
仓库 |
3600m2 |
30万元 |
6年 |
23元/月/m2 |
注:1、本物业新建,无 原租户。 2、租金每年递增3%。 |
本项目有土地证【佛禅集有(2012)第1100446号】,主体建筑未办理报建手续。招标人可尽量协助办理有关证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投标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金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二、投标人的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以投标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四、领取资料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索取招标详细资料。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实地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自行查看资产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5月31日17: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报价书
本次资产租赁项目采用于招标竞投会前提交投标报价书的竞标方式,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报价书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每位投标人对单个资产只能提交唯一投标报价书,如投标人开标时对单个资产出现两份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书,均视为无效投标,并取消该投标人对该资产的投标资格。投标报价书需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在信封表面签投标人的名称。
八、确认投标资格
请投标人于2022年6月1日9:3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公章(企业公司参与投标须携带)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由交易所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逾时确认投标资格,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九、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1日10:00在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参与招标竞投会。
十、交易须知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凡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
十一、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青柯村九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2265831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开标室地址: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联系人:冯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82210420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青柯村九朗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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