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开始出现这种东西,千万不要采摘!
近日,随着降水量的增加
佛山的街头、公园纷纷长出了野生菌
发布君提醒大家
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菌
谨防“病从口入”
广东常见剧毒野生菌
你能认出谁?
野生菌中毒症状
不只是腹泻那么简单!
野生菌中毒后
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
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
不同毒菌
出现不良反应的时间有所不同
亚稀褶红菇类含有剧毒
在食用后约半小时到一小时内
就会出现胃肠反应
小白菌、灰花纹鹅等鹅膏菌
食用六个小时后才会发生胃肠反应
中毒后第一时间
如何自救
发现野生菌中毒后
要第一时间饮用
不少于1000毫升的清水
喝完后用勺或筷子压舌根
将吃进去的食物反复呕吐出来
一直到吐清水为止
以减少胃肠道对毒素的吸收
实施自救措施后要及时就医!
图片
关于野生菌
需谨记事项
01
不要采摘、购买、食用
不熟悉、难分辨的野生菌
02
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
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
严禁生吃凉拌
03
不宜同时饮酒
因为在酒精作用下
胃肠黏膜会加速对毒素的吸收
以致中毒症状加重
有毒野生菌不仅限于
网传的“红伞伞、白杆杆”
还有“白伞伞、灰伞伞、黄伞伞”
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安全饮食!
6月是上半年的最后一个月,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冲刺期。
行稳方能致远,越是在复杂情况下,越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6月5日,高明区正式对外发布《佛山市高明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新出台或修订多份配套文件,包括《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等,打出全方位、多层次、全周期、精准化政策“组合拳”,覆盖不同发展梯次的企业,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降低经营成本
为企业减免租金提供用气补助
租金成本和用工成本是很多中小微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也成为其在疫情期间经营的压力所在。
根据《若干措施》,高明区将对区属国有房屋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者减免今年第三季度租金,第四季度租金延期至明年第一季度缴纳;
引导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向承租者减免租金,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若干措施》明确,高明区将优化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具体而言,将建立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对优质诚信房地产企业预售监管资金实行差别化监管。其中,对优质诚信房地产企业,在结清前期工程费用、确保后续工程建设费用的前提下,对超出监管额度部分预售资金加快审批放款。
此外,高明区还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5月使用管道天然气进行补助。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结果,将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用气企业分为A、B、C、D类,对2022年5月份用气进行差别化补助,其中,A、B类用气企业按照0.2元/方补助,C、D类用气企业按照0.1元/方补助。
为支持企业盘活沉淀资金,高明区还将鼓励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与水、电、气等企业或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由担保公司为企业预付费用行为提供履约保函,减少企业预付费用资金占用。
加大融资支持
增强市场主体发展韧性
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是《若干措施》的重要方面。
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对此,高明将融资专项资金规模扩大至1亿元,把续贷业务拓展至个体工商户,直接减免收取原有0.1%的资金日服务费率。
同时,高明区将实行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对于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运用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方式融资支付的保费,区级按实际支付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
根据《若干措施》,对“规改股”“股上市”企业,高明将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鼓励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发展壮大,对企业尽调、改制、验收、申报、上市等环节分别予以30万元至20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IPO上市的企业最高可获3730万元扶持。
事实上,去年以来,高明区已加强扶持,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以去年正式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据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上市过程中,该企业累计获得扶持奖励资金达1000万元,将激励引导更多本土企业投入资本市场。
针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企业,《若干措施》明确将加强对其融资支持。高明区将建立纾困重点企业白名单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梳理提供纾困企业名单,金融管理部门组织银行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大信贷支持及服务力度,合理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精准施策扶持
助力外贸文旅爬坡过坎
在《若干措施》中,高明明确提出,将继续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稳订单,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其中,对首个年度产生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按规模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度进出口额实现正增长的,按评分和排名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外贸行业商(协)会发展,对组织专题经贸活动给予不超过10万元扶持。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实现年度进出口总额同比正增长且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文旅消费方面,高明启动“游高明 最高明”系列文旅惠民活动,派发600万元文旅美食消费券,发售5万张“游高明 最高明”惠享卡,发放10万元“高明有礼”代金券;促进过夜旅游消费,对组织区外旅客到高明旅游过夜并游览两个收费景区的符合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按100元/人进行补贴。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高明将有序放开各类大中型文艺演出、赛事节庆等消费活动,支持文旅企业积极举办品牌节庆活动及承办各级体育赛事,扶持符合条件的多个文旅景区、消费片区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申请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鼓励工会组织举办健身活动,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
鼓励辖区中小学生到旅游、教育部门认定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开展研学活动。
根据《若干措施》,高明还将鼓励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对获得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5万元、30万元,获得省级同级别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资助30万元和20万元,新认定的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同时满足条件的专利密集型企业,按专利创造第一、二、三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鼓励企业提高生产质量。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达到AAA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每主导制定一项联盟、地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补助3万元到50万元;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高明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000元;对进入“小升规”名录库的,首年奖励2万元,对第二、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各方联动合力
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
稳就业就是保民生。当前,就业问题成为民生领域的重中之重,高明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托举更多人的劳动梦想。
稳住就业基本盘,民营企业是中坚力量。根据《若干措施》,高明将鼓励引导规上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规上民营企业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除按规定落实现行社保补贴政策外,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对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企业,除按规定落实现行社保补贴政策外,给予1500元/人的补贴。
坚定扛起国有企业责任,高明将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区属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数量,须达到职工总数3%以上;推动国有企业招聘岗位分配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倾斜;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全年引导企业开发就业实习见习岗位650个。
在人才引进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高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才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
对单位柔性人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引荐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博士、博士后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按照规定给予1万元到5万元的人才引荐补贴。
对全职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博士后、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至220万元安家补贴。对全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中、初级人才,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租房补贴或生活补贴,资助期限最长3年。
在乡村振兴人才方面,高明将加强农村农业人才引进培育,今年内培训农业从业人员2000人次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次以上,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此外,为强化企业和民生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还提出,将加速兑现企业帮扶资金、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以及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佛山市高明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国家、省、市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高明区出台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招标条件
南浦村公寓楼1号楼翻新工程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佛山支队,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38号。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南浦村公寓楼1号楼翻新工程改造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460982.44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038.79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返工修复。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布的“黑名单”内。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1.1网上报名:投标人通过邮件的形式,把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tzbss@126.com),随后招标代理机构回复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信息,确认收款后,招标代理机构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潜在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2 报名时间:2022年 6 月 6 日起至2022年 6 月 13 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0.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2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核查;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核查。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hongtengzb.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指定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6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6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佛山支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机场路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66690000转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一座20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757-82257301
传 真:0757-82257301
电子邮件:zhongteng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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