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南浦村公寓楼1号楼翻新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浦村公寓楼1号楼翻新工程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佛山支队,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38号。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南浦村公寓楼1号楼翻新工程改造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460982.44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038.79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返工修复。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布的“黑名单”内。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1.1网上报名:投标人通过邮件的形式,把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tzbss@126.com),随后招标代理机构回复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信息,确认收款后,招标代理机构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潜在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2 报名时间:2022年 6 月 6 日起至2022年 6 月 13 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0.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2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核查;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核查。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hongtengzb.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指定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6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6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佛山支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机场路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66690000转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一座20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757-82257301
传 真:0757-82257301
电子邮件:zhongteng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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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做好全国高校学生离校返乡疫情防控工作,6月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各地提出明确要求。
01、严格落实防控政策要求
有疫情的地区,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离校返乡,实施“点对点”闭环返乡。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校学生,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各地要将学生离校返乡疫情防控政策逐级传达、逐级落实,不得层层加码。此前已返乡的高校学生,各地可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综合评估对照执行。
02、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
返乡学生确需隔离的,各地免除集中隔离费用。加强学生集中隔离期间关心关爱和人文关怀,保证食宿条件,满足生活、就医等必要需求,鼓励采取暖心举措。要全面落实闭环管理,相关部门和高校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保障学生从校门到家门“点到点”返乡、闭环防疫管理。高校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03、认真做好服务保障
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建立高校学生离校返乡疫情防控工作对接和应急协调机制,提前统计、及时推送离校返乡学生信息,实时调度、协调解决学生返乡途中的突发情况。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对选择留校的学生做好生活服务保障。
项目概况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高档四维彩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41130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高档四维彩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档四维彩超):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档四维彩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档四维彩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允许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制造商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物的生产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6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如要求)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解密,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如要求)前往开标现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最高限价:¥49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
联系方式:0757-22978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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