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禅城区拟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
详细内容

禅城区拟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

时间:2022-06-11     人气:216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

  近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禅城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辅导培育机构等进行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有望获35万元奖励。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扶持的对象是在禅城区进行工商注册,且诚信经营,在2022至 2024年度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包含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成功辅导禅城区工业及批零餐企业在2022~2024年度进入名录库的辅导培育机构。

  “四上”企业包括四类,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禅城将按6类不同的标准进行扶持奖励。

  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5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的,奖励 15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5万元。

  禅城对于销售额持续正向增长的批零餐企业,进行加码奖励。也就是说,第一年奖励4万元;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比上一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当年奖励4万元,若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则当年叠加奖励2万元,若第二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上一年度下降的,则从当年起停止政策奖励;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连续两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当年奖励2万元,若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则当年叠加奖励2万元。

  服务业企业奖励方面,如果符合《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第三条的,首年奖励8万元;次年仍在名录库且当年年营业收入达规模以上的,再奖励2万元。其中,对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体育企业统计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以上已获得首年入库奖励的文化、体育企业,如第二第三年仍然在库,并且营业收入和税收不低于首年的,第二第三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对于建筑业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禅城将给予升规入库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5万元。

  对首次实现规模以上的旅行社和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以上已获得首年入库奖励的旅行社和住宿业企业,如第二第三年仍然在库,并且营业收入和税收不低于首年的,第二第三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此外,禅城也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培育机构进行奖励。每辅导1家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而年度辅导批零餐企业入库,总数在20家以内(不含本数)的,按一家企业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数在30家以内(不含本数)的,按一家企业12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数达30家及以上的,按一家企业1500元且合计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6月17日前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意见。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