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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改造项目、彭加木纪念中学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时间:2023-03-26     人气:418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改造项目、彭加木纪念中学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127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25日 0时0分~2023年4月14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如联合体中有多家施工单位的,须明确一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4家组成,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 8时45分 - 2023年4月14日 9时4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4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 8时30分 - 2023年4月14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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