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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方源国际粮食物流产业园三期(广州市南沙区丝苗米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3-26     人气:581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项目名称:穗方源国际粮食物流产业园三期(广州市南沙区丝苗米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297......
  • 项目名称:穗方源国际粮食物流产业园三期(广州市南沙区丝苗米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29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25日 0时0分~2023年4月1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846.58469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1 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商物粮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3.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人员要求: 5.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要求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2年9月-2023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须被锁定。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2年9月-2023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2年9月-2023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6、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2年9月-2023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缴纳。 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施工方为牵头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17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1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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