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富湾江湾路109号一层物业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富湾江湾路109号一层物业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荷公资竞20230013(E)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3-04-06 09:30:00对富湾江湾路109号一层进行线上竞投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资产类型 | 面积 | 资产地址 | 资产图片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递增情况 | 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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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富湾江湾路109号一层(资产编号:FW029) | -- | 110.36平方米 | 佛山市高明区富湾江湾路109号一层 | 查看详情 | 780元/月 | 5年 | 1560元 | 第3年起递增10% | 50元 |
1.项目经营用途:仓库
2.租赁期限5年
3.租金支付方式:--
4.合同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的 300%
二、交易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网上明标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50元,超过50元的,要以50元为倍数递增。
2、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3-04-06 09:30:00至2023-04-06 09:50:00,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竞投须知
1、本项目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等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招标公告(含拟签合同等附件),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竞投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业主方。如有需要,可自行或联系业主方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竞投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成功后,竞得人需支付“交易平台”服务费。
4、该项目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否则业主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竞投。
(二)竞投意向人请于2023-03-30 08:30:00 至 2023-04-04 17:00:00,通过荷城街道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址:www.gmzcfw.com)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如未在“平台”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
六、竞投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 1560元(壹仟伍佰陆拾元整),竞投人必须在2023-04-04 17:00:00前于网上报名时汇入指定账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一宗交易对应一份保证金,参与多宗交易需分开交纳多份保证金(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对应的交易编号)
(四)请及时做好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工作,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缴纳失败或晚交。
(五)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未中标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的,业主方上传签订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退回到原递交保证金的账户。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竞投公告中的内容与要求,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一)业主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生
联系电话:0757-88227859
(二)交易服务机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三)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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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3A21019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6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6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同湖科技产业园3.0园区环境提升规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乐平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739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95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789950-605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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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管网修复(云东海片区)III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投审〔202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方、项目管理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管网修复(云东海片区)III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管网修复(云东海片区)III标,具体实施范围包括:结构性缺陷修复38个点(主要分布在:南白公路、云山南路、云林南路、环湖北路、大学路、财经大学、广财污水主管、唐家村、新迳口村等)、功能性缺陷修复、检查井修复及改造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412,935.07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管道修复(含开挖及非开挖,最大管径DN1200)、支护及基础工程、道路及绿化修复、CCTV检测、气囊封堵拆除、管堵砌筑拆除、管线保护、抽水、水质检测、施工围挡、交通疏导协管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9,412,935.07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605,970.97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C3 综合类)(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没有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三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 系 人:赵先生 | 联 系 人:陈小姐 |
电 话:0757-66890237 | 电 话:0757-8772288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hyfsss@163.com |
2023 年 3月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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