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红花园3出租项目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红花园3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东华村钟屋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建筑面积:850平方米,占地面积:85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建设路192-1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9年;
5、交易底价:23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129008518010000478;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合同最后3个月租金,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目前没有拖欠东华村集体资产租金记录,且没有被法院列为被执行的个人或公司。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3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3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东华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整治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元(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80411965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3月30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村头大楼(一楼以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东华村新村头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物业;资产出租面积:352.44平方米,占地面积:352.4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新塘大道东77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5年9个月;
5、交易底价:21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129008518010000461;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合同最后3个月租金,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目前没有拖欠东华村集体资产租金记录,且没有被法院列为被执行的个人或公司。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1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3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东华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整治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元(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2237546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3月30日
仰望天空,是一望无垠的蔚蓝;俯瞰大地,是满目青翠的绿意;远眺江面,是水光潋滟的碧波。无论哪个季节走进增城,目之所及,皆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美图景。绿色,正成为增城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增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在“增绿、护绿、用绿、活绿”四方面持续发力,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绿化造林等工作,全区森林生态格局逐步优化、绿化品质显著提升,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绿色小康县(市)”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增城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建设,让市民“畅享绿色”
增绿:坚持生态惠民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位于广东太子森林公园门口右侧的山茶属植物主题公园是兼具科普展览、研学教育、森林旅游等功能的茶花生态大观园,环境优美、内涵丰富,很难想象这里前身曾是一处普通的灌木丛,而这一切得益于增城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建设。
近年来,增城以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为目标,因地制宜实施微更新、微改造,全域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全区建成综合公园4个、专类公园3个、社区公园12个、游园(口袋公园)180个,基本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建成272个乡村绿化美化项目、249个美丽乡村、48个特色精品村、4526个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生态模块,生态宜居休闲共享空间逐步形成。推进“口袋公园”建设,为市民提供优质休闲游憩空间,让市民“畅享绿色”。
此外,增城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抓手,找准森林生态修复切入点,采取多项举措,稳步推进退化林修复,全面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森林资源迈向高质量发展,十年共完成碳汇造林10.8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累计流转林地12.8万亩,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51.92万吨。优化调整树种结构,优选优用乡土树种,美化沿线景观,培育系统稳定的景观廊道。立足绿化美化公共空间,通过补植草皮地被、更换老树大树复壮种植土、防治乔木病虫害等一系列的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景观。建成以增江画廊为重点的601公里绿道、以荔湖碧道为核心的114.5公里碧道,395公里的生态景观林带,基本形成贯通城乡、绿量充足、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廊道网络。落实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2023年全区共举办义务植树活动90余场次,种植高山榕、三角梅、香樟、玉兰、木荷等乡土树种14500余株,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不断增强。
护绿:坚持齐抓共管 “林长制”促“林长治”
“增绿”是前提,“护绿”是关键。2019年,增城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启“长”上尽责、“制”上创新、“林”上发力新篇章,推动巡林工作常态化。
据了解,增城通过织密全域覆盖长效责任网,形成层级分明、责任清晰、运转高效的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全区1236名林长、315名护林(绿)员、364名林(绿)管员的责任区域和任务目标,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联动的资源管护模式,研发涵盖森林灾害防治、园林绿化、林业产业、监护监控等16项内容的林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增城大封门森林公园荣获“2022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生态改善和绿色往“双赢”发展。
同时,增城在全市率先构建“林业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保险机制,充分发挥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在重点防火时段,镇街领导“分片包干”督导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重点时节和重要区位森林防控,全区科学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179个,日均超1000人在岗在线值守巡护,持续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全覆盖责任体系。2022年,全区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为零。
用绿:坚持绿色发展 “美丽经济”蓬勃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增城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对企业固废、农业面源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净土清废行动,并加强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激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美丽经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据了解,增城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新路径,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农林业、生态文化旅游等,不断打造林业产业集群,以风景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依托的生态旅游业、森林康养、休闲业快速发展,依托森林海废弃矿坑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森林海旅游度假区,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包袱”向“美丽资源”转化利用。
目前,增城逐步形成大东坑次生林自然保护区、白水寨风景名胜区、湖心岛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集群地,林业园林第三产业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全区建成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家、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家、省级以上自然教育基地1家、省森林小镇4个,充分发挥区域生态资源优势,促进林、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活绿:坚持生态保护 激发内生动力
近年来,增城厚植绿色优势,强化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有效激发内生动力,持续释放“绿色福利”。
据了解,增城设立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将全区21个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推进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把自然保护地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与景观景点、群众多元化需求结合起来,加强公众与自然之间的连接,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古树名木被誉为“活文物”“活古董”,是增城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彰显增城人文历史底蕴和文化气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增城城大力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区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建档,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养护、复壮、修复等工作,让古树得到细心照料,永宁龙山古树群被评为“广东十大最美古树群”。此外将古树名木纳入党建工作,发动全区1029名党员对2016株在册古树名木100%认领巡护以及村民乡贤出资为古树名木买保险。在与科研院校合作的基础上,增城组织林业、园林相关专业人才63人,开展常态化古树名木保护跟踪调查375人次,邀请专家现场“会诊”105人次,让古树和后续资源有了专业“医生”,实现“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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