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63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8日 0时0分~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820.893897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一、延长指引有效期的背景
广州市2019年4月起实施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现行《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穗工信规字〔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引》)自2020年4月7日印发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指引》基本实现了规范各区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预期目的,有利于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保障政策衔接,更好统筹考虑国家和省土地管理、产业发展等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将现行《实施指引》有效期延长1年。
二、延长指引有效期的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27号)第三十八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穗府令第195号)第三十四、三十六条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但不作修改的,由实施部门依照规定程序,经评估和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后重新发布。
三、指引的主要内容
《实施指引》条款内容均未作修改,共分六个部分。
1.第一部分准入条件,明确了M0用地在主体、产业和投入产出标准等3个方面的准入要求。
2.第二部分产业监管,明确了产业监管协议签订的相关工作要求、核心内容、考核对象、考核方法等。
3.第三部分分割转让,明确了M0用地中的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相关要求,包括单次转让面积、转让对象等具体要求。
4.第四部分退出机制,明确了各种情况下对M0用地和M0用地主体的违约处置方式。
5.第五部分部门职责,明确了M0用地、项目在用地供应、物业租赁及分割转让、供后监管3个阶段市、区相关部门的职责。
6.第六部分其他,明确了结合M0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指引内容,及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四、指引的有效期
现行《实施指引》有效期3年,将其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7日。
为切实做好即将开展的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全面提升街道创建工作水平,2023年4月3日,大塘街组织召开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业务培训会。会上传达学习了相关工作标准、要求和细则,并由重点社区书记开展工作部署及经验交流。大塘街分管领导在会上提出,全体工作人员要凝神聚力做好“打开家门欢迎客人的准备”,做最细最全的整备,力争让街区文明创建工作经得起检验。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