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政协履职工作结合
4月7日,省政协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林克庆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对于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奋力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对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为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智慧力量。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省政协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定自觉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新时代人民政协所处的新方位、肩负的新使命,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巨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伟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准确把握开展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体现政协特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工作。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政协履职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协商平台,组织开展重点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活动,全面提升政协履职水平和工作效能。省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抓好理论学习,抓好调查研究,抓好推动发展,抓好检视整改,以上率下引领带动省政协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关于审议《政协广东省委员会2023年协商计划》的实施要求;审议了省政协党组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有关安排。
省政协领导许瑞生、邓海光、王学成、黄武、张嘉极、温国辉、郑轲、郑振涛、陈文明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秘书长等参加。
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政府系统主题教育
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取得新成效
4月7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郭永航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政府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毫不动摇坚持“两个确立”、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政府系统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擘画的宏伟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要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制约广州高质量发展问题短板,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抓好绿美广州建设、民生十大工程、城中村综合治理改造等重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实效检验主题教育的质量和成效。要加强组织实施,高标准制定工作方案,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悦江上品第三方委外维修项目施工合同(2023至2024年)
补充公告
悦江上品第三方委外维修项目施工合同(2023至2024年)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G2023-1357)招标公告于2023年3月28日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
①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
原文:附件二
见原招标公告附件二
现文: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8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9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1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24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5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27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8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9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32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3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4 |
广东锦标科技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7 |
国迈建设有限公司 |
38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9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0 |
康安帅(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210499) |
41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42 |
赵侃(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5201529471) |
43 |
成德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08347) |
二、招标文件部分:
原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采用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现文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采用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办法五的40至42.7,现文招标文件中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办法七40至49,具体以新发布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须知前附表 |
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维修需求单开工令为准,合同服务期计划:2023年 月1日前。计划合同服务结束期为: 年 月 日前。 |
合同期限为2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
投标须知前附表 |
(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开标) 1、技术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 ; 2、经济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选择性条款)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 。(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 。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 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分别开启); 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总得分×100% 第二阶段得分=技术标总得分×20%+经济标总得分×80% |
方式一:选取方法 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经济得分×80%)。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技术标总得分×20%+经济标总得分×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得分相同的,以经济标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经济标得分均相同的,以技术标总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经济标得分、技术标总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投标须知前附表25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 9]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 9家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 9家进入第二阶段)。 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须知前附表27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技术标权重为100%。 |
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须知前附表32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选取方法:方法二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技术标总得分×20%+经济标总得分×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得分相同的,以经济标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经济标得分均相同的,以第一阶段总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经济标得分、第一阶段总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须知修改表 |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最高投标限价表 |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六章 最高投标限价表 |
投标须知修改表 |
11.2.2 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须知修改表 |
现文: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jtgg/699986.jhtml)。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
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jtgg/699986.jhtml)。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
原文: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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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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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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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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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一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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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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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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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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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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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原文:附表四 技术标商务部分
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附表四 技术标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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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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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 |
15 |
投标人自2018年 1月 1日起,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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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能力 |
17 |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满足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配置表),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并具有5年(含5年)以上的施工管理经验(以获得职称证时间为准),得17分。 |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满足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配置表),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专业中级职称的,并具有3年(含3年)以上的施工管理经验(以获得职称证时间为准),得10分。 |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满足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配置表),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专业中级职称的,并具有1年以上的施工管理经验(以获得职称证时间为准),得6分,其余不得分。 |
3 |
第三方评价 |
8 |
1、投标人自2017年 1月 1日起,被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5分;连续3年或4年的,得2分;连续3年或以下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其中两项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其中一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工程合同金额大于59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项目业绩可按以下两种方式提供
2.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平台内业绩上传件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2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纳税信用等级”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官网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名单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同时提交“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和税务机关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评标专家签名: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配置表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提供资料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与招标公告第九条第5点要求一致。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与招标公告第九条第6点要求一致。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与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点要求一致。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注:
1.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3年2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3.上表中的任一人员不满足对应“基本要求”或未按对应备注要求提供的完整的材料的,均视为不满足《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表》。
原文:附表九 技术标总得分表
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附表九 技术标总得分表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 |
备注 |
1 |
技术标商务部分总分 (满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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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标技术部分总分 (满分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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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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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排名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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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删除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投标文件增加格式九
格式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类型和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由投标人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自行设定。
2、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179017906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第5点“打√”标识。
(1) 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投标人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 投标人不同意招标人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第一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招标人 |
投标人 |
备注 |
一、基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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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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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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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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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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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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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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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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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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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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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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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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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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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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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招标人 |
投标人 |
备注 |
一、深基坑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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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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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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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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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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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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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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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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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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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本项目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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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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