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西二地块CA1702006分地块四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西二地块CA1702006分地块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3546)
补充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西二地块CA1702006分地块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3546),于2023年7月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下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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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实力(36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9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部分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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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类似设计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部分业绩),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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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获奖 |
1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 1.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3分; 2.获得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2分。 注: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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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0.3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 注: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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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 |
7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评价年度从2022年(须包含2022年度)起往前算 1.连续8年及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7分; 2.连续5-7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 3.连续2-4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7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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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64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14分 |
1、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3分) (1)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的,得1分; (2)有设计施工全寿命周期等协同工作的措施,得1分; (3)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人员配备情况:(4分) (1)技术负责人(1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2)工作年限(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工作年限≥10年的,得0.5分;5≤工作年限<10年的,得0.3分;工作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2)造价负责人(1分)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工作年限(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工作年限≥10年的,得0.5分;5≤工作年限<10年的,得0.3分;工作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质量负责人(1分) 1)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3分;未提供不得分。 2)工作年限(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工作年限≥10年的,得0.5分;5≤工作年限<10年的,得0.3分;工作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4)安全负责人(1分): 1)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3分;未提供不得分。 2)工作年限(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工作年限≥10年的,得0.5分;5≤工作年限<10年的,得0.3分;工作年限≤5年的,得0.1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4分。 (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 3、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7分) (1)设计负责人(1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员(6分) 1)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上述各专业负责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3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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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
9分 |
1、建立了完善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有得6分,无得0分;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详细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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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 |
9分 |
1、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有得6分,无得0分; 2、根据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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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 |
8分 |
1、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有得5分,无得0分; 2、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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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
8分 |
1、工期及确保工期措施,有得5分,无得 0 分; 2、分析准确、措施得当。针对项目特点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目标。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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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及保证措施 |
8分 |
1、科技创新及保证措施,有得5分,无得0分; 2、根据本项目的情况,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及应急预案,提出针对性的技术创新措施及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 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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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 |
8分 |
1、投资控制措施,有得5分,无得0分; 2、建设过程中,能有效保证业主利益,有效降低业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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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后备注部分评审评分材料要求涉及的修改如下:
二、工程获奖
2.1施工获奖:
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等;省市级质量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结构)类奖项(奖项不含安全、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类奖项)。
2.2设计获奖:
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奖项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副省级)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三、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四、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4.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4.2各专业负责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共5类)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分别为:①建筑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指:一级注册建筑师;②结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④电气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⑤暖通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4.3人员须相对应提供大学(含专科院校)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如有)、注册证(如有)等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4.4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3年6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五、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六、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认为其中标无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
七、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 项目名称:海珠区看守所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371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 0时0分~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31.64794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认证范围覆盖:1.见证取样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4)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3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1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秉公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责任。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干部政治生命,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决定了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一是一、二是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也规定“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回首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非凡历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以贯之,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形势在发展,任务在深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深刻理解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和精神实质,始终把实事求是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忠诚于党和人民,以党性立身做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只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党性强不强问题”,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最需要解决的是党性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实事求是,其实考验的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度,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责任与担当。只有从党和人民事业大局出发,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心底无私,才能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要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坚守初心公心,摒弃私心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风肃纪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巡视巡察发现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审查调查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监督执纪应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开展监督、查办案件不定数字、不下指标、不搞攀比,公道公正用权、廉洁干净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加强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破解难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前提是深入实际、了解实际。要了解实际,就要掌握调查研究这个基本功。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强化问题导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接地气、察实情、聚民智,远的近的都要去、好的坏的都要看、表扬批评都要听,不回避矛盾,不击鼓传花,通过扎实调研,搞清楚客观实际中的“实事”,把普遍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上来。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化研究,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对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对关键问题和顽瘴痼疾等,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策、进行整改。把调研过程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成效的过程,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强化法治思维系统思维,把实事求是和依规依纪依法有机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纪定、职责法定,必须始终坚持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有机结合,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纪检监察权力。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每条线索处理、每个案件查办、每件事情结论都合规合纪合法。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纪法情理贯通,综合考虑历史背景、环境条件、个人动机、造成危害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监督执纪执法与用好政策策略贯通起来,既讲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做到严有严的标准、宽有宽的尺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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