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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政系统两单位被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时间:2023-07-11     人气:382     来源: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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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5部委公布名单,确定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聚焦实效持续发力,全方位保障两类儿童合法权益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力维护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以下简称“两类儿童”)合法权益,护航两类儿童健康成长。持续打造困境儿童临时监护服务温馨港湾,不断优化儿童起居环境,为受助儿童提供24小时照料服务,协同教育部门、专业机构为孩子们开展文化教育,不断建强寻亲团队、丰富寻亲手段,帮助受助儿童早日回归家庭、重返社会。持续升级1234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家座席,积极发挥热线在两类儿童保障服务个案处置和资源链接的“桥梁”作用,及时提供多元化关爱服务,主动开展全市两类儿童监护情况电话摸查,解答各类咨询2209次。持续创新基层未保工作分片区督导模式,通过摸情况、强指导、促整改,打造“督导服务片区化、督导内容精细化、指导培训现场化、推广整改一体化”闭环督导体系,推动各区未保机构和基层队伍履职尽责,截至2023年6月共开展片区督导377次,印发督导周报84期,督导从业人员2361人次。持续构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立体化宣教体系,聚焦基层工作人员问题短板,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专家开展培训,累计组织培训班79期、培训超过1.1万人次,通过制作投放公益广告、微动画、短视频、发放政策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联动新闻媒体挖掘报道未保工作亮点和人物故事,持续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更加浓厚。持续充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社会资源库,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服务,累计入户评估1万余人次,成立志愿服务队,为两类儿童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广泛链接社会资源打造学雷锋月“彩虹计划”、“花城有爱·暖心惠童”“中秋寻亲圆梦”关爱活动等品牌项目,累计招募志愿者215人(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1场(次),惠及两类儿童逾1.68万名。

  下一步,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围绕健全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能力建设、搭建智库平台、推进标准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维权品牌,充分发挥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指导协调作用,织密织牢两类儿童关爱保护网,让两类儿童的权益保护更加有力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见实见效。

  围绕孤残儿童全生命周期,构建养治教康融合新模式

  近年来,广市社会福利院坚持“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的服务理念,按照“党建引领、综合康复、智能开发、合作共赢、成果共享”的总体思路,持续强化儿童养育、医疗诊治、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救助保护、科研创新、培训交流的“七位一体”综合康复服务工作。将教康融合理念及基本技能应用于儿童日常生活照料,组织跨专业团队对儿童对全院服务对象进行系统专业评估,倡导人人都是护理员、康复员、特教员。坚持“应治尽治”“应救尽救”,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就医合作关系。与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等3家单位共建“特殊儿童青少年卫生健康与教育研究基地”“特殊儿童康复治疗与科研基地”等,聚焦儿童智能康复技术创新与技术攻关,提升康复效能。积极推进“明天计划”项目,为粤东、粤北地区福利机构脑瘫儿童开展筛查、康复训练和有康复需求的社区困境儿童提供机构康复或家庭康复指导。开设果蔬花卉生产技术、汽车美容与装潢、家政服务与管理、西式面点等4个专业和陶艺坊、茶艺室、烘焙室、园疗场等职业体验和实践场室,形成了涵盖孤残儿童所有年龄段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建立“回音星球”生产部和展销部,开展青年家舍生活训练驿站项目,推进残障青年庇护性就业。

  接下来,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将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工作理念,着眼新时代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以创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为抓手,全力推进基础养育、医疗救治、综合康复、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儿康中心大讲堂”“众创工作坊”“回音星球工作室”“国家第六批标准化试点创建”“广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等品牌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青少年权益,不断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创建实效全面推进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周期为2年,从申报之日起计。各创建单位要落实《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围绕创建目标,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期满后,共青团中央将会同相关部委进行审核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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