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为期四个月的珠江禁渔期顺利结束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珠江禁渔期。在此期间,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广州支队)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的管理目标,积极推进2023珠江禁渔期执法监管,重拳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进珠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禁渔期间,广州支队与公安、海警等单位协同配合实施好禁渔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010人次、船艇672艘次、车辆425车次,组织开展执法行动477次;深入渔船、渔港(码头)、渔村派发宣传资料2138份,悬挂标语、横幅136幅;查处违法捕捞案件51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宗,移送司法机关3人;没收涉渔“三无”船舶89艘,拆解涉渔“三无”船舶72艘,取缔违禁渔具935件,长度约23550米,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32.27公斤,执法罚款总额11.75万元。
下一步,广州支队将持续加强辖区水域执法监管,落实渔港(码头)巡查监管,推进“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严打“电、毒、炸”等滥渔酷捕行为,促进我市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7月4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一行赴增城区调研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调研了增城丝苗米生产基地相关情况,并召开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座谈会,与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科研单位共同研究做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后续工作,会议就完善增城丝苗米传统农业农耕技术知识体系及乡土文化体系、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进行深入讨论研究,推动申报后续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落细落实,为我市增城丝苗米文化系统后期成功申报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打下坚实基础。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8月1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钉厂旧厂房及原知青房、路天地堂、广虎路边厂房、治安队北面厂房、旧良友厂、原淦光厂、焊条厂厂房、二友厂厂房、原德泽厂厂房、周在兴厂厂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新塘白江村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为7819平方米(其中:钉厂旧厂房及原知青房、路天地堂为2480平方米、广虎路边厂房为320平方米、治安队北面厂房为242平方米、旧良友厂为621平方米、原淦光厂为770平方米、焊条厂厂房为1500平方米、二友厂厂房为636平方米、原德泽厂厂房为1000平方米、周在兴厂厂房为2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40平方米(其中:钉厂旧厂房及原知青房、路天地堂为300平方米、广虎路边厂房为320平方米、治安队北面厂房为242平方米、旧良友厂为621平方米、原淦光厂为917平方米、焊条厂厂房为2405平方米、二友厂厂房为685平方米、原德泽厂厂房为1600平方米、周在兴厂厂房为15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白江村广虎路路边及府前街;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7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992195001000005844,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悦顺分理处。(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7元/月/平方米,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元/月/平方米,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8月1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8月1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白江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8月1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白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820066308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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