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2023年度执法船维修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LXD2301GZFC061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2023年度执法船维修维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海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泮街2号1座1607房 | ¥33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2023年度执法船维修维护项目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等全部工作。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338,000.00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020-821526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层
联系方式:020-81224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20-81224718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2023年7月11日

《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
“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实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做强做优做大战略性支柱产业,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工作质效,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7月11日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穗金融〔2023〕11号印发实施。
一、背景情况
2020年5月,我市出台《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推动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0家,推动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三年共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4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近年来,国家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2021年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开市,2022年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202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及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我国资本市场的生态逐步优化,为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为我市企业上市带来重大机遇。
当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三大新兴支柱产业,壮大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五大新兴优势产业。我市有高新技术企业1.23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85家,上市潜力巨大。资本市场对产业发展具有独特的赋能优势,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新发展的能力将对我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紧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发展机遇、出台新一轮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有五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行动路线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了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思想。《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发挥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以更大力度的工作举措培育新增优质上市公司,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第二部分树立了企业上市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结合;注重质量、助力产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资本市场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结构、完善体系,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均衡发展格局。
第三部分提出了企业上市的行动目标。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底,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具体目标包括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拟上市后备企业更加充实,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行业、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三个方面。
第四部分阐述了企业上市培育的行动路线。涵盖十四条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健全部门、政所联动机制;打造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蓄水池”、引导督促中介机构当好“看门人”、搭建优质上市项目“融资桥”、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发挥资本市场“塔基”作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园区、民营企业、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的上市培育力度;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等。
第五部分完善了企业上市的保障措施。强化企业上市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广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市、区层面出台更有力度、更加精准的上市扶持政策;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督促上市公司健全公司治理及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等。
三、创新情况
《行动计划》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创新:
一是工作目标更加科学优化。此次《行动计划》立足新的阶段,制定了更高、更科学的工作目标,更加关注上市公司质量、拟上市后备企业,统筹兼顾各辖区上市公司布局,提出了力争3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75家、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超50%、三大新兴支柱产业及五大新兴优势产业领域新增上市公司超40家、上市公司超20家的区达到6个以上等具体目标。
二是强化各产业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更加注重助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构建产业部门深度融合、市区通力合作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优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体系,与产业部门联合举办针对重点领域的培训辅导活动,依托我市产业园区加强对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的资本市场服务,推动有实力的国有企业集团及公用事业企业依托资本市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三是创新优化资本市场环境措施。依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对接平台项目,发挥广州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及专业机构在智库、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提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综合公共服务。探索研究“企业上市领头羊行动”指数,全面评估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四是为上市项目孵化提供全链条的金融支撑。支持金融机构优先满足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优质项目融资需求,提供多元金融产品。加强我市风投创投行业建设,通过轮动投资、接力培育等资本手段做好企业上市培育。推动设立广州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为上市公司并购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广州市内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以及链主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五是引导中介机构提升上市服务质量。督促我市法人券商机构做好本地企业全周期服务,积极引导头部中介机构深耕广州。会同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培育服务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切实辅导企业依法规范运营,根据需要对中介机构在我市的执业质量开展动态跟踪评价。
政策原文: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项目名称:信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宜市新里、城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
- 项目编号:JG2023-378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3日 0时0分~2023年7月31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以上资质。 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1家资质的设计单位和1家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 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 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 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6.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 在投标登记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 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 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 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 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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