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 项目名称:龙溪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海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380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4日 0时0分~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4.3722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2022年新三桥维修改造专项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82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4日 0时0分~2023年8月7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30.5099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须提供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受本条限制)。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http://112.94.68.79:8088/entHome/index)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1.招标条件
红星综合楼三电气线路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红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
2.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红星综合楼三电气线路安装,工程范围包括电表箱、配电箱、桥架、电缆电线、管材、灯具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2.3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35日历天,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叁仟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可超过中标价的10%。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红星综合楼三电气线路安装,工程范围包括电表箱、配电箱、桥架、电缆电线、管材、灯具等。
2.4.2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为408402.2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75730.02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非法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4.1点至第4.5点”要求的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新版资质证书除外,新版资质证书扫描复印件二唯码能识别即可,否则不予报名),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报名。
5.2 接受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村委会二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红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大道2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 |
联 系 人:招先生 | 联 系 人:何先生、王先生 |
电 话:0757-82206338 | 电 话:0757-83130918转8825 |
传 真:/ | 传 真:0757-8313096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yd966@qq.com |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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