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协助广州洋葱集团开展红色文化交流活动并与龙岩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举行对口合作项目座谈会
7月10日至13日,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副主任付广平带队赴龙岩市,协助广州洋葱集团开展“港澳青年看祖国”红色文化交流活动,并与龙岩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交流座谈合作项目事宜。龙岩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郑玉琳,港澳台侨委主任朱彪仁等领导以及广州洋葱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何珊参加开班式,龙岩市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倪广城参加两地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对口合作项目座谈会。
交流活动期间,港澳青年学生在上杭古田红军广场举行了开班仪式,付广平和郑玉琳分别代表两地政协致辞,欢迎港澳青年同学到龙岩研学交流,体验祖国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探寻中华文明之根,领略国家创新发展之魅力。
开班式后,港澳青年学生走进古田会议会址,瞻仰主席园并敬献花篮,参观古田会议纪念馆等红色景点,领略古田红色历史文化。游览汀州八喜馆、大夫第、卧龙书院,永定客家土楼等龙岩著名景点,感悟千年古城风韵。参与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汀客家刻纸龙灯的手工创作,沉浸式体验龙图腾文化、刻纸文化、花灯文化、客家文化等多元文化相融交织的指尖艺术,感受千百年沉淀的非遗之美。随后,港澳青年学生与长汀一中学生交流座谈,探讨职业规划与游学心得,充分体验了不同生活背景和文化氛围的闪光点,进一步加深两地文化的互通互鉴。
期间,广州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和龙岩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还进行了座谈交流,探讨两个部门对口合作项目有关事宜,相互学习借鉴,形成了合作共识。
龙岩市永定区、长汀县政协负责同志参加有关交流活动。
来源: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办公室 张晓潭
近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组织开展了
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
配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350款,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06款,其中非广东生产产品93款,包括:
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8款,其中产自广东省外企业产品54款,占比93.1%;
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配件48款,其中产自广东省外企业产品39款,占比81.3%。
经分析,本次抽检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等安全项目。
其中“车速限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经营者对车辆控制器进行解码,导致最高车速超过25km/h;
“整车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经营者为了提升续航里程,将原配电池更换为大容量电池,或将原配的锂电池改换为体积大、重量重的铅酸电池;
“电气装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充电线路、电池输出端中漏装或错装短路保护装置,导致保护功能缺失或下降。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或骚扰功率),谐波电流等。
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引起触电危险或过度发热或干扰到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原因是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对输出电路的设计仅考虑产品的功能实现,忽略了产品的安全保护功能。
对抽检发现问题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是
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移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对广东省流通领域开展全面清查,对线上线下存在同一质量问题的产品,责令全省经营者全面自查并停止销售。
二是
对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依法进行查处,将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跟踪抽查、重点监管,并对技术能力弱的生产单位开展技术帮扶,消除质量问题根源。
三是
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并督促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具体哪些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
名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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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人防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387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8日 0时0分~2023年8月7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36.967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类资质: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铁路工程监理甲级。 注:上述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3.1.2 投标人自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上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且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 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10时30分 - 2023年8月7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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