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园小学用电增容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怡园小学用电增容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405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 23时59分~2023年8月15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75.19766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项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力或机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4时30分 - 2023年8月15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4日 23时59分 - 2023年8月15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4时15分 - 2023年8月15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补充公告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设施扩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3727),于2023年7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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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3 |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动力)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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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修改详见附件1 |
注:1、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5日
附件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附件1: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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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资信 (36分) |
施工业绩 |
2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施工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的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 (1)工程业绩指的是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独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部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 (2)如投标人使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使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中的施工部分中标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的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中标单位须准备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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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绩 |
2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设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公建类设计业绩(包括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项目设计部分业绩或单独设计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主要页、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的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若设计合同没有金额,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出具金额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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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奖项 |
6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①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省级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或质量奖项(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装饰类奖、安全奖、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类奖项不予计算得分。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1)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如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证明颁发证书的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登记备案;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2)如投标人使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奖项业绩;如投标人使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奖项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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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奖项 |
2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设计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公建类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8分;获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累计最多得2分。 注: (1)设计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省级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市级奖项指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按所对应的最高级别只计算一次,不累计得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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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团队 |
20分 |
项目团队配备及资历完全满足或优于附件《施工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得基础分4分,不满足《施工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本项不得分。在满足《施工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基础上,分别对下列人员的资历情况进行加分: 施工团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项目负责人(4分):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技术负责人(1.5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满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该职称5-9年的,得0.5分,取得该职称2-4年的,得0.2分。 (3)质量负责人(1.5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满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该职称5-9年的,得0.5分,取得该职称2-4年的,得0.2分。 (4)造价负责人(2分): ①具有造价类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10年(或以上)的,每人得0.5分,取得该职称1-9年的,每人得0.2分。 (5)采购负责人(4.5分): ①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满10年(或以上)的,每人得1分,取得该职称5-9年的,每人得0.5分,取得该职称2-4年的,每人得0.2分。 (6)专业工程师(2分): 其余专业工程师按照《施工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要求配置齐全且均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有一人不具备的得1分;有两人不具备的得0.5分;有三人或以上不具备的不得分。 设计团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7)设计负责人(1.5分): ①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满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该职称5-9年的,得0.5分,取得该职称2-4年的,得0.2分。 (8)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5分): ①具有建筑结构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满10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该职称5-9年的,得0.5分,取得该职称2-4年的,得0.2分。 (9)热力专业设计专业负责人(1.5分) ①具有热力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该职称满5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该职称2-4年的,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2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中标单位须准备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施工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中的施工部分中标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的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为准)。 (2)如投标人使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使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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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4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连续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2分; 2)连续4年的,得1分; 3)连续3年的,得0.5分; 4)连续2年或以下的不得分。 注:1)连续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时间需包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或省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的只计算投标人自身称号(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 1、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0-75%]的,得2分; 2、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75%-80%]的,得1分; 3、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80%-85%]的,得0.5分; 不满足以上条件者,得0分。 注:提供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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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64分) |
项目策划与组织方案 |
12分 |
根据项目策划方案全面、具体,深度满足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的需求,总承包商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配备齐全、合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管理制度涵盖(设计、设备、施工、调试、验收等)范围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易于操作,满足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要求进行评分: [优] 方案完备,可行且合理,得12分; [良] 方案较完备,可行且较合理,得6分; [中] 方案基本完备,基本可行且基本合理,得3分; [差] 方案不完备,不可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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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14分 |
根据措施的合理性性、可行性进行加分: [优]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质量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4分; [良]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7分; [中]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4分; [差]提供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中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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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 |
14分 |
根据措施的合理性性、可行性进行加分: [优]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安全保证体系完善且安全保证措施可靠的,得14分; [良]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得7分; [中]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可靠4分; [差]提供的安全控制措施中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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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
12分 |
根据措施的合理性性、可行性进行加分: [优]对工程节点制定了详细工期进度安排并提供详尽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12分。 [良]对工程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6分。 [中]对工程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3分。 [差]无工期进度安排或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不合理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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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试运行方案及配合业主的技术服务 |
12分 |
根据调试、试运行方案需合理且有针对性;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与组织措施得当进行评分: [优]方案实施具有高可行性的,得12分。 [良]方案实施可行性合理的,得6分。 [中]方案实施可行性较合理的,得3分。 [差]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合理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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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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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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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3年6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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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以初始注册时间起计;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中未有注明专业的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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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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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团队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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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分表中所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资料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7.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广发银行总部大楼项目及中国人寿大厦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3-407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 17时0分~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571.60035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2023年8月1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5日 17时0分 - 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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