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转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的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的通知》(粤文旅规〔2023〕2号)转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7月6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的委托,定于2023-8-2 10: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的夏街大道4号之101、102、103及4号后面商铺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09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325平方米(其中101卡50平方米,102卡50平方米,103卡50平方米,4号后面商铺一楼100平方米及二阁75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号之101、102、103及4号后面商铺;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6年,自2023-8-9至2029-8-8止;
5、交易底价:13,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每月的5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月租金按中标价递增1500元;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8-2 09:45-10:00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2‰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中途转租该商铺给他人使用要经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同时收取维修费3000元,否则我社有权收回商铺,并作违约处理;2.如遇到楼面漏水维修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3.在租赁期间如遇到旧村改造拆迁,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限期内撤离,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免责任。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7-26 09:00至2023-8-1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城街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社进行咨询,2023-8-2 09:45-10: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8-2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社
联系人:黎文见 联系电话:1380254136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7月25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8月03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华新商贸楼首层大堂及华新商贸第2层南半层出租项目(交易编号:群星村下东LX20230004)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店铺,资产占地面积885平方米,建筑面积885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增城区新塘镇宏达西路华新商贸楼;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期限:3年;
5、交易底价:1860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为一期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竞投会举办前规定时间内缴纳至账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支行;账号:129009516010000226(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86000元/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0元/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26至2023年08月02日 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07月26至2023年08月02日 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村委,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8月0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租金不含税费如承租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卫生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湛先生 联系电话:13509285882
湛先生 联系电话:1376065989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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