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金融广告活动合规指引
为促进广州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广告市场秩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金融广告发布活动作如下指引:
一、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机构、金融要素交易场所、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发布金融广告。
二、金融广告内容应当与金融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载明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广告中所涉及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必须按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不得借国家重大活动的名义发布金融广告,包括利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领导人讲话、庆祝活动宣传报道等进行商业炒作。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发布金融广告。
四、金融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宣扬无节制消费和奢靡生活方式。不得以恶俗营销、恶搞经典、歪曲历史,以及曲解国家政策,制造焦虑等方式发布金融广告。
五、金融广告应当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及融资,不得诱导受众接受不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广告应明示相关风险及责任承担,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责任有显著及通俗易懂的提示或警示,并显著标示诸如“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等字样。
六、金融广告不得含有“本金无忧”“百分百本息保障”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金融广告表述“年化率”“收益率”等业绩信息应说明参考期限和来源,不得做虚假或夸大的表述,应包含“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收益率”的警告内容;表述总体业绩要说明佣金费用和其他手续费的影响;模拟过去业绩应包含“模拟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收益率”的警告内容。
八、金融广告不得出现“XX学术机构推荐”“XX投资者证明”等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九、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金融广告。
十、金融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涉及金融产品的广告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理财保险等)。
十一、不得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提供的金融投资理财类服务广告,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私募理财产品以及有关虚拟货币(ICQ)和交易的广告。
十二、金融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十三、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金融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十四、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金融类产品或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使用过该金融产品或者接受过金融服务,并不得以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
为提升海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治理能力,推动社区工作者运用议事协商方式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问题解决,海珠区民政局联合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了海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治理能力提升培训。近日,该项目启动仪式顺利举行,50名社区居委会主任代表参加。
启动会上,海珠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方博进行了动员讲话,提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协作联动,推动多元社会力量和资源下沉社区;要求参加培训的社区书记主任明确角色定位,注重学习实效,推动示范建设,在工作、生活、消费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便民惠民的应用场景,为社区治理建设提供优秀样板,不断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建设。
金碧东社区居委会主任左庆馀倾囊分享了社区治理的经验,代表各社区表达了对此次培训机会的珍惜和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的展望。
广东省委党校肖棣文副教授进行了授课,以翔实的案例经验为辅助,深入讲解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价值理念、政策举措和高质量工作方法。
在未来的三个月内,培训班学员将通过微课堂、讲座、实务工作坊、实地参观、案例研学等形式丰富的培养计划,磨炼蓬勃朝气、争先勇气、创新锐气,不断提炼推广工作实践中的烈火真金,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对海口村商贸城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GZB-2023-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口村商贸城电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海口村商贸城电梯采购项目 |
采购电梯3台,其中:有机房乘客电梯1台,有机房乘客电梯(有机房对通门)2台。 |
¥478,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付使用。 |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资质:
1、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所列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投电梯类型。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还须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所列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投电梯类型。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08月02日
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开栏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需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为8000.00元,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7月27日至08月0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①网络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公司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yonggu201911@163.com;咨询电话:139 2225 4979。
②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采购文件。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1号四座五层15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公司简称:
账户名称: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账户号码:82010078801900004878
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4、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无效磋商响应的认定,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作无效响应:
a)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b) 磋商响应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符合规定的;
c) 磋商响应方案或报价有选择性的;
d)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及有关承诺不满足《采购项目内容》要求的;
e) 磋商小组认为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八、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注:1、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2名代表参加磋商会。
2、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07月27日至08月02日止。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庞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6230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139 2225 497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1号四座五层15号
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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