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穗文广旅规字〔2023〕1号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旅行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我局对《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已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7月27日
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旅游企业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加快推进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扩大旅游消费,促进广州旅游经济恢复与发展,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穗府函〔2017〕7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包括奖励资金预算编制、旅游企业奖励申报受理与核实、信息公开、奖励资金拨付和实施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 依法设立、经营的旅行社企业法人及外地旅行社驻广州分社开展以下包价旅游经营活动之一的,可以申报来穗旅游奖励:
(一)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并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二)组织接待国内(含港澳台,下同)游客来穗旅游,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且年度内总人次达到1000以上的;
(三)组织接待游客开展“广州一日游”,旅游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年度内总人次达到3000以上的;
(四)以包邮轮到广州港口停靠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来穗旅游,并安排邮轮乘客(每艘500人以上)上岸旅游,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
(五)以包机直航广州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每架100人以上)来穗旅游,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
(六)以包专列抵达广州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每趟300人以上)来穗旅游并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
第四条 旅行社可以通过免签、团签、自备签证、144小时过境免签、144小时便利措施等方式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
第五条 组织接待外国、国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游客人次和过夜数进行奖励;组织接待游客开展“广州一日游”的,按游客人次进行奖励;以包邮轮、飞机、专列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来穗旅游的,按邮轮、飞机、专列的数量进行奖励。
第六条 对相同的游客统计对象,外地组团社和本地接待社不得同时提出申报,同一旅行社不得同时申报第三条规定的两个(含)以上奖励项目。
第七条 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过4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过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次超过3晚的按3晚计算;
(二)组织接待国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过2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过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次超过3晚的按3晚计算;
(三)组织接待“广州一日游”的,按每人次不超过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包邮轮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艘邮轮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五)包机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架次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六)包专列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趟专列不超过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安排来穗旅游奖励资金。按照最高奖励标准计算,应奖资金总额超出年度预算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预算明细和申报数量合理确定前款的具体奖励标准,也可以根据各申报单位应奖资金的比重,科学统筹分配年度奖励预算资金;按照最高奖励标准计算,应奖资金总额不超出年度预算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奖励。
第八条 游客人次的统计期限为上一年的10月1日起至本年的9月30日止,称为“本年度”。
第九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每年下发申报奖励的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应当对本年度内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报。逾期申报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条 旅行社企业申报来穗旅游奖励的,应当提交以下基础材料:
(一)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申报表。
第十一条 申报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来穗外国旅游团队组织接待人数情况汇总表。
第十二条 申报组织接待国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来穗国内旅游团队组织接待人数情况汇总表。
第十三条 申报组织接待游客开展“广州一日游”奖励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广州一日游”旅游团队组织接待人数情况汇总表。
第十四条 申报以包邮轮的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来穗旅游团队包邮轮情况汇总表。
第十五条 申报以包机的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来穗旅游团队包机情况汇总表。
第十六条 申报以包专列的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来穗旅游团队包专列情况汇总表。
第十七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本年度奖励申报的核实确认。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查看或者补充本办法规定以外资料的,申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经审计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单位名单公示在官网上,公示期不少于5个自然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被公示的申报单位及其奖励金额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无论异议是否成立,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当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和申报单位。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在最近2年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奖励。
申报单位在奖励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理,追回奖励资金。对涉及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音频解读材料请点击查阅:【音频解读】《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为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可建设、可落地、可迭代的城市发展新模式,推进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广东省正在积极推动未来城市理论研究与实证工作。南沙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日前,经省层面批复,南沙正式获批全省首个未来城市综合实证试点,将全面启动未来城市先行先试工作。
●把握优势深化调研,建立试点工作机构。
南沙地处“黄金内湾”枢纽节点,政策优势凸显,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绿色低碳、智慧高效等工作基础扎实,明珠湾、庆盛枢纽等重点片区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空间。自2022年广东省住建厅启动未来城市工作以来,南沙高度重视,在区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南沙区分局积极行动,牵头走访调研了14个区属部门,摸查梳理未来城市相关工作基础,组织高水平技术团队开展研究,编制形成了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南沙已在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挂牌成立了“未来城市研究中心”,并申请成为广东省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联合发起单位,为开展广东省未来城市综合实证试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聚焦五大领域,全力打造实证范例。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构想,未来南沙将按照建设全市高质量发展主阵地和新引擎的要求,深入贯彻“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光、中国气派”的城市建设理念,聚焦住宅(社区)、园区、公建、公园、基础设施五个领域,梳理一批实证项目,构建一个工作体系,形成一个工作制度,争取若干支持政策。以“目标一致,功能互补”为原则,构建“1(全区综合实证试点)+2(两个技术集成示范区)”的实证方式,以项目化方式形成滚动申报机制,持续推进南沙区未来城市建设。
●“1(全区综合实证试点)+2(两个技术集成示范区)”
“全区综合实证试点”将把握国家战略集中承载地的重大机遇,加快绿美南沙生态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为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提供实证空间,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南沙范例。“实证技术集成示范区”初步选定庆盛片区和明珠湾核心区2个示范区域,庆盛片区将充分发挥先行启动区示范作用,实证工作依托港科大(广州)、港式社区等项目,重点以国际化智慧社区、智能交互技术、新基建等实证内容为抓手,打造“世界水准、湾区特色”的南沙未来城市承载区;明珠湾核心区已在绿色低碳、智慧城市、韧性城市等方面有诸多实践,未来城市建设实证工作将进一步突出强化岭南水乡特色,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发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智慧社区运维管理、生态韧性城市公园、绿色低碳节能智慧园区等实证方向,高品质打造南沙未来“精致城区”中心区形象。
下一步,南沙将开启未来城市建设全新篇章,从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流程及全周期探索新理念、新技术、新场景在未来城市空间的应用,全力打造“未来广州”实证典范,引领共建智慧高效、绿色低碳、韧性安全、活力宜居、文化繁荣的未来之城。
照片1:明珠湾效果图
照片2:庆盛效果图
7月26日,2023第十届中国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览会在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市工信局一级调研员(市管)粟新辉出席展会开幕式。
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览会是亚洲地区重要的海事盛会之一,本届展览会由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工业学会主办,广东省船舶工业协会、广东造船工程学会等多家机构协办,共邀请来自多个国家地区的300多家企业联合参展,重点展示修造船、海洋工程、港口、海洋渔业、水上客运、游艇、邮轮、深海养殖、远洋渔业、海上风电、航运等领域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是2023年大湾区海事界最大的行业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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