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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桂城街道三龙湾大道南侧、岗中路西侧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时间:2025-12-20     人气:1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产权证照情况:项目地块无办理不动产权证, 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招/出租人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项目地块无办理不动产权证, 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招/出租人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最终以规划条件批准的用途为准)。


4.租期:20年,从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5.租金构成(租金不因土地办证面积而变化):租金由不动产权证办理期间租金、基本租金和效益租金组成。其中,土地不动产权证办证期间租金共59万元由竞得人在土地不动产权登记且生效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向招/出租人支付;基本租金和效益租金自土地不动产权登记且生效之日起计算,基本租金起始价第1-5年为140万元/年,第6-20年为160万元/年;效益租金以项目年场地使用费收入800万元为门槛,超过800万元的部分按比例计算年度效益租金,即(年场地使用费收入-800万元)×分成比例。具体为:

若第10年项目场地使用费收入未达到800万元,则从第11年开始直至租期满,基本租金增加50万元/年,即为210万元/年。


场地使用费收入(由招/出租人和竞得人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竞得人须开放所有运营收入账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卡丁车业务营业收入;


(2)PIT房、车辆储存间、建(构)筑物或土地与第三方签署租约所得收入;


(3)由第三方举办活动,以日计租或双方达成以营业收入分成的协议所得额外租金收入;


(4)项目公司依据政府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企业措施申报所取得的扶持资金;


(5)项目场地内广告位置出租、项目的场地冠名权收入;


(6)分租予第三方的租金收入;


(7)如若竞得人自营新业务的支付场地租金纳入第(6)项第三方租金收入。


具体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6.竞投人仅对基本租金进行竞价,起始价为140万元/年,增价幅度为30万元/年,效益租金不参与竞价。从第6年起,基本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20万元(如成交价为140万元/年,则第6-20年基本租金为160万元/年,以此类推),最后基本租金提升幅度最高者成功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


7.租金收取情况:


(1)基本租金:按6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期起始日起30天内支付,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2)效益租金:每年1月份由招/出租人和竞投人双方共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上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收入进行核定,出具报告后30天内竞投人向招/出租人缴纳效益租金。


(3)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期间的租金为59万元,在租赁宗地不动产登记且生效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招/出租人。


8.其他: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依法使用租赁土地,按规划实施建设,且竞得人须自行承担与赁租活动相关的费用(含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建设费、房产办证费、房产税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和设施配套费,租赁土地的日常维护费,租赁土地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不包括土地使用税),各项申请申报手续(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除外)由竞得人自理。若因竞得人原因欠缴上述税、费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竞得人承担,与招/出租人无关,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9.关于桂城街道三龙湾大道南侧、岗中路西侧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中的其他产业要求及相关权利义务要求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准入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竞投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竞投人须以企业法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若竞得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以外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且于《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前,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必须以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由竞得人及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与招/出租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竞得人须为该子公司履行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监管协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 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5.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6.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 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 的 IE 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 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5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1月7日 9 时00分至10时0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 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07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8717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建委大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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