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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廉租房申请条件/佛山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指南

时间:2020-09-18     人气:1272     来源:     作者:
概述:  申请廉租房条件(顺德区,禅城区暂无)  南海区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南海区城镇家庭户口,并实际在本区工作......

  申请廉租房条件(顺德区,禅城区暂无)

  南海区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南海区城镇家庭户口,并实际在本区工作或共同居住;

  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区人均最低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三水区

  低保、特困、残疾。申请时需要带民政局发的证件(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到西南房地产事务管理所办理。因现时符合条件的申请有300多件,房管所可以受理申请但不能即时提供房屋。

  高明区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的高明区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低于或等于区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金额的2倍。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居住自有住房或租住公产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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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户籍方面。家庭成员必须同时符合具有我区城镇居民户籍、法定赡(扶、抚)养关系、登记在同一住址常住户口和在我区实际共同居住。

  (二)收入方面。家庭人均经济收入不高于每月960元。

  (三)住房方面。家庭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且自有房屋不存在违章建筑。

  (四)财产方面。家庭各成员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总数的人均值,不高于19200元。

  (五)其他方面。家庭各成员没有享受固化宅基地配置、没有按折价或补全价购买房改房、没有参加集资建房、没有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南海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且具有南海区同一城镇家庭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南海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以下;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办事说明:佛山顺德区的廉租房应该如何申请的?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时间每年4月至5月。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家庭成员人均经济收入符合我区公布的住房保障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

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顺德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和资产情况申报(年审)表》

3.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每年上半年居(村)委会受理申请→居(村)委会初审→居(村)委会公告栏公示→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镇(街)网站公示→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批准保障资格并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名单。申请地址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电话:(0757)2283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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