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次办理社保卡需要缴费吗?/佛山社保卡余额查询
初次办理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个人是否需要缴费?
按照现行规定,初次办理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时,个人不需缴费。社保卡工本费20元/卡由发卡银行承担。
扩展资料:
如何申领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在佛山市有参保记录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由申领人本人持身份证自行到佛山市内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任一网点申领。未满16周岁的申领人须由监护人代理申领,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与申领人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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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查询】
持卡人可凭卡在社保授权的自助终端、社保网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等相关情况。
【社保卡余额查询】
1.社保卡的余额目前可以在银行和定点药店查询。
2.如果旧医保卡和新的社保卡属于同一银行的,参保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以及新旧社保卡到银行办理余额转移手续。
对于不属同一银行的,暂时不能办理余额转移。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使用旧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办理条件
1、佛山市户籍人员
2、依法享受佛山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
申领方式
佛山市社保卡的申领采取单位批量申领和申领人到合作银行零星申领相结合的方式。
批量申领: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含居民医疗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且应领未领社保卡人数超过10人或以上的单位、村(社区),均可由经办人员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批量申领。
零星申领:未被纳入批量申领对象的参保人,均作为零星申领对象,由申领人自行到本市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进行零星申领。
备注: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须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而不能通过批量申领或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零星申领。
申领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申领人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与申领人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电话:0757-22838180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泰和路103号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
或到以下银行办理
佛山市社保卡合作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南海农村商业银行,高明农村商业银行
如果你的单位“一条龙服务”,你只需直接领取社保卡,这样最简单了。但,如果,你需要个人办理,以下三大步骤要牢记哦!
第一步
在佛山社保局官网的“社保卡查询”栏目,查询一下本人制卡情况,如提示无相片需就近去一家照相馆拍照,拿相片回执单。
提醒
已申领二代身份证的佛山市户籍人员不需要照相。未在佛山市申领二代身份证的人,可到符合佛山市社会保障卡资质的相馆拍摄数码相片,并取得回执。
第二步
带着个人身份证(无相片的要带上相片回执单)去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南海农村商业银行,高明农村商业银行任意一家申请办理社保卡。
第三步
社保卡制好后,银行会有通知。收到通知,就去银行取卡吧~
想要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服务银行网点办理账户激活,并修改密码即可。
我市社保卡金融服务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南海农村商业银行、高明农村商业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社保卡用途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的功能
1、信息查询
持社会保障卡可通过服务网点、授权自助终端查询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待遇核定和支付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和消费情况等。
2、社保缴费
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实现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保缴费。
3、待遇领取
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为持卡参保人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补贴。
4、费用结算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5、金融功能
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 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适用于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 机或POS 机。
6、扩展应用
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将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社保卡激活1、 单位集中申领人员可通过单位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方式统一发放;持卡人领取卡后,须按发卡银行规定的方式办理激活手续后方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分为网点柜台激活和银行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激活两种,具体可与开户银行商定。
2、 零星发卡人员递交申领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申办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使用注意事项1、妥善保管您的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存放。
2、请及时领卡和激活
为了保障持卡人的自身利益,持卡人办理申领手续并缴交工本费用后的20个工作日后,请及时到办理银行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卡片制出两年内未领取或激活的,将由人社部门回收,集中销毁,原制卡工本费不予退还。
3、密码设置
社会保障卡密码是您消费用卡的重要安全保证,请您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您的密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利。
4、卡片解锁
为了您的安全,多次密码输入错误,会造成卡片或银行账户锁住,请您在密码忘记时谨慎尝试。
佛山禅城区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手续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且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工有以下生育医疗费用之一的,可在其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1日起1年内向(未满1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分娩时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禅城区内任一社保分局)申请零星报销: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佛山市外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3.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4.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5.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
6.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生育医疗费用。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㈠《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若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的,只需填写必要信息并由本人或代办人签名和盖指模,无需进行计生情况承诺填写)。
㈡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㈢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㈣《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非直接结算登记表》原件(已办理就医确认的参保职工,因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医疗费的,需提供)。
㈤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的,需提供)。
㈥符合申领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以下任一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3.配偶居住地(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4.配偶户籍为本市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为外籍的提供护照,为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内地居住证明材料。
5.配偶户籍为外市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外市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生育及医疗保险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证明。
㈦参保职工在异地已享受过当地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等社会保险待遇申请支付差额部分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在异地享受报销待遇的结算单或证明材料的原件。
2.异地已收取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异地经办部门印章的资料复印件。
㈧若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待遇时,没有为雇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仍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未参保雇工劳动合同(未参保雇工劳动合同有效时间需涵盖经营者分娩及产假时间);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如无原件核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无单位印章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指模)。
2.未参保雇工工资发放凭证(未参保雇工工资发放凭证需涵盖经营者分娩及产假期间);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如无原件核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无单位印章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指模)。
㈨《佛山市遗失收费票据申请审批表》。如参保职工遗失医疗机构收费票据的,申请零星报销时需填写《佛山市遗失收费票据申请审批表》,说明遗失票据的原因(如果被盗抢有报警的,需提供报警回执),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
注: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或者《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报销标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禅城区内任一社保分局↓↓
1.禅城区社保局祖庙分局
电话:0757-88881200
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三楼
2.禅城区社保局石湾镇分局
电话:0757-88881200
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二楼
3.禅城区社保局张槎分局
电话:0757-88881200
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三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4.禅城区社保局南庄分局
电话:0757-88881200
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注意事项: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应当先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的非中文的证明材料的,需同步提供中文译本,并由参保人在译本上签署真实性保证。
4.办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零星报销需要提供账户信息的,办理业务时需参保人准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信息,若未办理或未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可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5.参保职工在佛山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不满12个月,需累计省内异地的生育保险参保时限才满12个月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省内异地出具的2015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6.《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文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原则上应在参保地按本地标准核算,如果参保职工在异地已享受过当地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等社会保险待遇的,扣除其在异地已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后,再支付其差额部分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8.由于省内新推行电子发票电子清单,目前医保文件未有最新调整,可以先提供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的电子版资料申请生育零星报销。如后续文件有调整,再行通知补充资料进行办理。
佛山禅城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 《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必选)
3.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4. 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5. 参保单位已按规定向参保职工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必选)
6.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明确手术名称);(必选)
7. 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8. 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9. 其他材料,如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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